天津:明年1月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
12月7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称,天津市从明年(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全面开展黄标车治理,着力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记者昨日从天津市唯一一家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获悉,自今年(2012年)3月10日天津市实行黄标车政策补贴开始,截至11月27日,公司累计回收提前淘汰“黄标车”10517辆,已达到预期回收总数的三分之一。
天津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黄标车”治理情况。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I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III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据悉,目前天津市有“黄标车”11.3万辆,经相关部门测算,仍在运行、可回收的“黄标车”约3万辆,其余则处于车主自行处理等状态。
如果“黄标车”符合补贴中规定的提前淘汰标准,即可申请补贴。由于明年开始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等地区对黄标车限行,因此天津市黄标车回收网点也将进行调整,调整事项将于本月20日以后进行公布。
据悉,自今年3月10日天津市实行黄标车政策补贴开始,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累计回收报废符合政策补贴的“黄标车”10517辆,总吨数17022.94吨,其中私家车占总数六至七成,预计2013年6月28日补贴政策结束时,天津市仍在运行、可回收的“黄标车”中绝大多数将得到提前淘汰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补贴实施前,天津市达到现行“黄标车”标准提前报废的汽车数量近乎为零,其中报废残值过低是主要原因。以私家车为例,如果没有补贴,车主申请报废只能拿到500-700元;而实施补贴后,提前报废“黄标车”轿车的补贴达到了6000-18000元,这对于“黄标车”车主的吸引力较大。
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薛桂华表示,“黄标车”是空气主要污染源之一,一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III绿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绿标车的排放量,淘汰1万辆“黄标车”相当于减少28万辆国Ⅳ新车污染排放量。
怎样查询黄标车是否进入限行区域?
违法进入限行区域黄标车的车辆牌照号码已经在天津智能交通网(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tjhb.gov.cn/)的“黄标车曝光栏”进行了公布,截止10月31日,对128755辆/次禁行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了公示,车主可以随时上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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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将在哪些区域进行限行?
按照《关于我市部分道路限制黄标车运行的公告》,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限行范围调整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国II排放标准柴油客运车、持有货运通行证的国II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暂不限行)。
具体限行范围:
1、市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
2、滨海新区塘沽:塘沽建成区,即:津塘公路(新胡路至新北路),新北路(津塘公路至塘汉路),河北路(新北路至保山道),保山道(河北路至东江路)(含该道路),东江路(保山路至津塘公路),新港四号路(新港桥至海滨大道),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海河北侧堤岸),海河北侧堤岸(海滨大道至新胡路),新胡路(津塘公路至海河北侧堤岸)(含该道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开发区东区,即新港四号路(京山铁路至海滨大道)(含该道路)、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汉北路)、南营路(汉北路至新北路)、新北路(南营路至京山铁路)、京山铁路(新北路至新港四号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3、滨海新区大港:大港建成区环线以内(不含环线)道路,即:学府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制万公路(津港公路至津歧公路),津港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津歧公路(学府路至制万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4、滨海新区汉沽:汉沽建成区环线(不含环线)以内道路。即:滨玉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滨唐公路(大丰路至南环路),大丰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南环路(滨玉公路至滨唐公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
第二阶段限行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第二阶段的限行时间还是每日早7时至22时。
第二阶段如何对进入限行区域黄标车进行监管?
公安交管部门将于2013年1月1日前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安装标志标牌进行提示,并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摄录,“黄标车限行管理系统”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采集、保存,违法车辆牌照号码还将在天津智能交通网(http://www.tjits.cn/index.html)和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tjhb.gov.cn/)的“黄标车曝光栏”进行公布;同时公安局交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上路检查。
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会受到处罚吗?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