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卡车 商用车 ETC 

丽水高速公路实行 车型分类新标准

时间:2012/7/6 16:09:14来源:丽水网-处州晚报 作者:金海亮责编:0条评论

 

记者从丽水市ETC服务处了解到,从今年8月1日起,浙江省高速公路 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将从现在的三类细分为四类。以后20座和40座 上高速,费用将会有所增加。

 

按照新标准调整后,一类车为7座(含)以下,二类车为8至19座,一类二类车将按照现行一类车收费。三类车为20座至39座,按照现行二类车收费,四类车为40座(含)以上,按照现行三类车收费。

 

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新的收费标准更加细化,包括私家车在内,大部分的 收费和原来一样,并没有什么影响。但20座和40座的 收费标准有了很大的增长。20座 车次费从现在的5元提高到了10元,车公里费率也从现在每车每公里0.4元,增加到了0.8元。40座 车次费从现在的10元提高到了15元,车公里费率也从现在每车每公里0.8元,增加到了1.2元。

 

丽水市ETC服务处工作人员提醒说,凡是今年6月30日前购置的20座、40座 ,并已办理了ETC服务的,只要在7月30日前到市ETC服务处办理更新手续,车辆通行费标准费率及车次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20座 车公里费率为0.4元/车公里,车次费5元/辆次。40座 车公里费率为0.8元/车公里,车次费10元/辆次,与此前并没有任何区别。

 

另外,6月30日前购置,但尚未办理ETC的20座、40座 ,只要在今年7月30日前办理ETC,同样可享受收费优惠。收费优惠期暂定为3年。 记者了解到,此次 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主要是为了实现浙江与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等周边省、市统一,有助于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的实施。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