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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再发文 加强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考核与管理

时间:2017/11/22 10:29:58来源:中国汽车报作者:责编:王瑞昊评论:0


11月21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试点工作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无车承运人试点的监测、考核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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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9月《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以来,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已超过一年,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对于带动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公路货运市场进入结构调整为主的发展时期。在我国,物流行业运输业务层层分包,资源不集中且难以得到优化。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展的。无车承运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大量货源车源,并通过信息网络实现了零散运力、货源、站场等资源的集中调度和优化配置。


据悉,无车承运人对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试点企业通过线上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线下物流高效运行。根据目前无车承运根据典型企业的调查分析可以发现,试点企业的车辆里程利用率较传统运输企业提高50%,平均等货时间由2~3天缩短至8~10小时,交易成本下降约6%~8%。


通知提出,无车承运人在试点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监测工作亟待加强,部分试点省份尚未建立省级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平台,部分试点企业报送信息综合异常率偏高;二是退出机制亟需完善,对试点企业的监督管理仍显薄弱;三是制度标准体系亟待建立,部分试点企业存在不规范竞争等行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企业的定量、定性考核,细化落实无车承运人相关配套政策,推进无车承运试点制度建设。


通知强调,根据考核要求,试点企业运行情况考核结果将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报。合格企业试点企业将延续一年试点工作,试点资格和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对考核不合格的试点企业,试点期结束后收回无车承运人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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