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山东对氢能车辆免收高速费!推动氢能时代加速到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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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单位发布了《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按照省有关要求,现将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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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显示,自2024年3月1日起,对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实时调整。

责任编辑:郝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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