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治限将有新标准 权威解读国标GB1589-2012
3.2 车辆宽度 width of the vehicle
按照GB/T 3730.3定义的车辆的宽度,但以下装置不在测量考虑范围:
——海关密封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用于栓固防雨布的装置及其防护装置;
——轮胎失效信号装置;
——防飞溅系统的柔性突出部分;
——灯光和光信号装置;
——可伸缩踏步、大 的出入坡道、举升平台及类似装置,在收起位置时,该装置超出车辆侧面不大于10mm,装置的边和角的圆角半径分别不小于2.5 mm和5 mm;
——间接视野装置;
——轮胎压力指示器;
——位于轮胎接地点正上方的轮胎壁的偏转部分;
——倒车辅助装置;
——在不收起位置时,导引大 的外部侧引导装置;
——栏板门锁,车辆后门铰链座和铰链,侧门的锁杆、锁头、锁座、手柄和铰链与铰链座,且单侧超出车辆侧面不大于20mm,装置的边和角的圆角半径不大于5mm;
—— 车门、舱门操纵装置(如应急控制器、门锁及拉手等);
——外部标识;
——防撞胶块及类似装置;
——校车停车指示牌(非工作状态下)。
3.3 车辆高度 height of the vehicle
按照GB/T 3730.3定义的车辆的高度,但以下装置不在测量考虑范围:
——天线;
——电力车辆处于工作状态的集电装置;
——带提升轴(浮动悬架)的车辆,提升位置时的尺寸;
——可拆卸或折叠的导流装置(不可载货)。
3.4 油田专项作业车 oilfield special vehicle
从事石油、天然气等油田勘探、钻采等作业且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油田专项作业车
3.5 仓栅式货车/挂车 stake goods vehicle/trailer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仓笼式或栅栏式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挂车;载货部位的顶部应安装有与侧面栅栏固定的、不能拆卸和调整的顶棚杆
3.6 栏板式货车/挂车 plate goods vehicle/trailer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挂车,包括具有随车起重装置的栏板载货汽车/挂车,但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挂车
3.7 平板式货车/挂车 flat goods vehicle/trailer
载货部位的地板为平板结构且无栏板的载货汽车/挂车
3.8 自卸式货车/挂车 dump goods vehicle/trailer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且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挂车
3.9 空气悬架 air suspension
由空气弹簧提供的减震效果占整体减震效果的75%或以上的悬架系统。
3.10 低平板专用半挂车 low flat semi-trailer
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半挂车,主要具有以下结构和技术特性:
——轮胎名义断面宽度不超过8.25(英制)或者不超过245(公制);
——与牵引车的连接为鹅颈式;
——采用低货台(货台承载面离地高度不大于1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