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载“校车”超速 按校车超速处罚驾驶人
校车载满学生,算校车;如果空驶,没有载学生,能算作校车吗?
最近,江宁交巡警大队谷里中队的交警遇到一件头疼事:一辆校车超速行驶,根据相关规定,校车超速50%以上将一次性记12分;但司机却辩称,这驾驶的并不是标准校车,而且超速时车上也无学生,最多只能按普通大 超速行驶处罚。
这到底该怎么办?
碰擦事故引出校车超速
前不久的一天早上6点半,谷里中队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校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擦。
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宁丹路,一辆校车骑上了路边绿化带,车旁有辆倒地的电动车。据双方驾驶人称,事发时,校车在宁丹路最左边一股直行道行驶,电动车行驶在路中间的直行道,电动车突然左拐,校车司机也赶紧往左打方向,但还是发生了碰擦。
为了界定双方的责任,警方调阅了事发时的监控,并查阅了校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结果发现,校车事发时超速。
“宁丹路限速60公里/时,而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这辆校车车速达到了98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谷里中队一位交警说。
界定事故车辆性质让交警为难
根据相关规定,校车超速50%以上将被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但如果是 ,只需罚款1000元记6分。
如果记12分,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校车驾驶人除了要上学习班,原来所持有的A1照得降成B照,也就是说,再也不能开大 了。
驾驶人刘某找到交警,认为不该按校车超速处罚,理由是他驾驶的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校车,事发时车上并没有学生,是空车。
刘某的理由确实让交警有点为难。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所谓的校车,是指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其中,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
而刘某所驾驶的是辆普通大 ,归属长客集团,专用于接送谷里街道东善桥小学的学生。虽然这辆车每天清晨和傍晚接送学生,可并不符合“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这一规定,最多只能算作接送学生车辆。此外,事发时车上也没有学生,究竟能不能算校车呢?
多方求证后按校车超速处罚驾驶人
昨天,记者从谷里中队获悉,经多方求证,最后还是认定该车的性质为“校车”。
谷里中队负责处理该事故的交警介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也提到,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的车辆也可以用来接送学生,参照校车管理。
刘某所驾驶的这辆大 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拥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校车标记”,刘某本人也获得了“校车准驾资质”,也就是说,这辆大 完全可参照校车管理。
此外,事发时,刘某正在去接学生的路上,虽然当时是空载,但其校车的性质不容否定。考虑到接送学生车辆若超速行驶会导致严重后果,谷里中队经研究决定,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