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严管校车 普通驾驶员开校车将顶格处罚
昨日(5月29日)上午,记者在“成都市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推进会”上了解到,7月1日之前,所有校车都必须取得区县一级政府的校车使用许可,核发新式校车标牌后才能运行,同时校车驾驶人也要进行资格审查。
据了解,7月1日起,成都将对在道路上接送学龄前幼儿,以及接送小学生和初中生的7座以上载客汽车,施行严格管理。对未取得新式校车标牌的车辆而提供校车服务,或者驾车人没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将一律扣留机动车,通知学校转运学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处予罚款1000元及记12分的顶格处罚,同时通报教育部门和安监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学校的责任。
据介绍,目前成都实际登记在册运行的校车有260多辆。截至5月24日,全市共计备案校车驾驶人仅有231名。同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并在交警部门核发了校车标牌的总数为25辆,还有约240辆校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未领取校车标牌。
据成都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副所长罗跃介绍,新式校车标牌的有效期是6个月,也就是说,校车每半年就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校车驾驶员的资格也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另外,所有校车都必须安装GPS定位,同时还要有可进行实时监控的摄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