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该《条例》在今年1月17日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和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长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外埠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