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天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其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天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