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产品运输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其中,进出企业的原燃料采用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重点区域企业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达不到 80% 部分,要采用新能源车辆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