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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IV落地东莞 柴油车上牌暂无变化

时间:2010/9/2 10:02:18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南方都市报责编:0条评论

 

上周,东莞车管所的一纸公文正式宣布东莞市从本月1日开始正式进入国IV时代,与之前大家普遍理解的一样,此次国IV标准主要还是针对汽油车,柴油车尚不在限定的范围之内,这也就是说,被业内认为影响最大的商用车市场或会因为政策的延后执行暂时松一口气,不过部分乘用车经销商因为之前库存量较大,在国IV大限来临之前尚有一定的国III库存没有处理,因而或会因此受到损失。

  

东莞国IV政策下发突然

  

在东莞车管所正式下文之前,东莞市只有环保局在8月初公开表示将从9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国IV,其后有关粤IV汽油的更换等后续消息一直处于封闭状态。上周三,东莞车管所突然发文称: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专门发文,对珠三角执行国IV标准作出安排,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惠州、肇庆、中山和东莞等9市,从9月1日开始,轻型点燃式发动机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的登记执行国IV标准,对于不符合国IV标准的车辆,不能办理入户、过户和迁入。这也意味着,留给东莞经销商的准备时间不到1个星期,政策变化之突然、执行时间之紧迫,都让众经销商感到措手不及。

  

东莞车管所对于该政策的补充说明称,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有其他标准:对于2010年8月31日(含)前已办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转出登记但未转入珠三角地区的机动车,虽然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IV标准,但符合转入地原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转入地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办理转移、变更登记的转出时间以车管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时间为准;对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装备汽油发动机的汽车按照国家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4762-2008)执行;对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仍按原规定办理登记。

  

柴油车或不在受限范围之列

  

根据东莞车管所向记者发布的新闻通稿显示,有两类车要达到国IV标准:一为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 /h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 1、M 2和N1类汽车(含两用燃料车和单一气体燃料车);另一类为设计车速大于25km /h的M 2、M 3、N 1、N 2、N 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 1类装用的压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含总质量大于3500kg装用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机动车)。

  

对照《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 B/T15089-2001)定义,上述所列车型几乎囊括了目前市场上所销售的所有车型,其中也包括柴油动力的轻卡、中卡、重卡,记者几次向东莞车管所求证,所得答复均为“以通稿内容为准”,然而在实际操作层面,记者从商用车经销商处获悉,目前柴油动力的商用车仍可正常上牌,“由于上牌存在周期,实际上从本周一(8月30日)开始,车管所就已经不再接受国Ⅲ汽油车的上牌申请了,但柴油车的上牌业务尚未发生变化。”

  

同鸿车行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到,根据东莞车管所对于国IV标准实施细则向经销商的解释为:国IV标准只是针对汽油车,柴油车暂时不在受限的范围之列。这一说法得到了几乎所有商用车经销商的支持,“现在粤IV油什么时候上都还不知道,如果实行一刀切,把柴油车也列入政策范围,那就有拔苗助长的意味了。”同庆车行相关负责人非常肯定地表示,由于技术上存在瓶颈,在今年之内都不会有国IV柴油车进入市场。

  

就近期影响而言,由于政府大力推进国IV标准的实施,一些消费者出于长远考虑,为了方便今后的用车,因而在选车时倾向于国IV车,“想买又买不到,这之间产生的矛盾使得消费者产生了徘徊观望的心理。”

  

而长远来看,有业内人士表示,国IV标准的实施其实已经给了商用车厂家一个信号,商用车市场或因该项政策进行一次格局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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