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车企准入新规则将于2011年实施
工信部10月18日在其网站发布的《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新建商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总额不低于2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8亿元,生产设施设备投资不低于8亿元。此外,还需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且投资不低于5亿元,相关仪器设备投资不低于1亿元。
规则拟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则》中的生产许可条件,新建重型载货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应包括为整车配套的发动机生产。跨产品类别生产商用车整车产品的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5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在50%之内,银行信用等级AAA。
《规则》要求商用车企业的产能门槛为:重型载货车不少于1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5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10万辆;大中型 不少于5000辆,轻型 不少于5万辆。1万辆对于乘用车企业而言,只不过是一个月的销量,但对于重型载货车而言,确实是不容易的门槛,只有排名前十的企业才能达到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