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12月21日发布公告,公司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收到商务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续将根据批准证书等资料办理合资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为公告全文:
2017年6月1日,江淮汽车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德国柏林签订《合资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利用双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促进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中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并希望将这种模式打造成中国汽车产业对外开放合作新形势下的新范式。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和增程式乘用车);研发、制造电动汽车电池等新能源汽车相关核心部件;销售整车以及其零部件、组件、配件等业务活动。同时,合资公司可以在移动出行、车辆互联、大 、二手车平台、再制造等新业务领域进行合作。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六十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二十亿元,双方各占50%。合资公司成立后,将设立一个新品牌,并规划全新新能源汽车工厂建设,目标是年产量36万辆规模产能。
江淮汽车将向合资公司提供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关联公司可以提供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技术,帮助合资公司对大众特定的PQ平台进行电动化改造,以及对江淮汽车许可至合资公司的车型进行产品质量与性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