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出资20亿元 与北京公交合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020-01-10
14830

1月10日,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布关于合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与北京公交集团拟签署《合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2.36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欧辉 业务相关资产评估作价 20.365 亿元出资,持股比例为91.06%;北京公交集团以现金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为8.94%。

TIM截图20200110103406.png

公司与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合资公司组建及出资约定

①合资公司名称: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②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15 号

③经营范围: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开发、制造、销售; 底盘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技术开发、产品制造与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企业信息化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营销策划、营销咨询;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④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⑤公司的经营期限是 30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就延长公司经营期限达成一致,并在当前经营期限届满前不少于六(6)个月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2.365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TIM截图20200110103509.png

2、合资公司的组织机构

①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②董事会作为合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3 名董事,乙方推荐 1 名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③合资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甲方和乙方各委派 1 人;职工代表监事 1 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④合资公司设经理 1 人,财务负责人 1 人,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合资协议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要求违约方赔偿。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的生效

合资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有权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与北京公交集团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旨在共享各方资源优势,是福田汽车与北京公交集团深度合作的重要契机,一是通过本次合资引入资金,可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二是通过与北京公交集团合作,可以改变欧辉 业务管理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合资后,欧辉 业务以独立子公司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迅速把握市场机会。此项目符合福田汽车的长远利益,是可行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新增合资公司主体,相关资产出资涉及交割过户预计将发生契税等相关税费约 3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合资公司设立后将有助于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附件: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北京福田欧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公告

责任编辑:韦伊琳
后发表评论
信息咨询
请输入11位手机号

×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