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国轩高科发布公告,国轩高科和大众中国签订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暨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大众中国将持有国轩高科440802578股,占总股本的26.47%,为国轩高科第一大股东。
2020年5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国轩、实际控制人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晨与大众中国签署了《股东协议》;珠海国轩、李缜与大众中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和大众中国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珠海国轩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4,899,599股股份(占签署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2%)、李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1,568,038股股份(占签署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8%)连同与之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按照协议的约定协议转让给大众中国;大众中国将从珠海国轩及李缜合计受让上市公司56,467,63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5.0%。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公司将向大众中国定向发行相当于本次发行前国轩高科已发行的股份总数30%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可转债按照12.19元的转股价格全部转股,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281,116,473股,按此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384,334,941股(含本数)。
本次交易前后,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大众中国持有公司股份及控制的表决权情况如下:
根据《股东协议》的约定,在股份转让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李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持有公司第一大表决权的股东,且高于持有公司第二大表决权的股东大众中国的表决权比例5%以上,有权提名的董事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因此,股份转让及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李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即时发生变化。自非公开发行和股份转让涉及的公司相关股份均登记至大众中国名下起36个月后或大众中国自行决定的更长期间结束后,若大众中国收回其放弃的表决权,则大众中国将成为持有公司第一大表决权的股东,且大众中国提名的董事将占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届时大众中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