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间,华菱星马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华神建材”),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利商用车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完成后,吉利商用车集团将持有公司15.2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回溯公告,华菱星马于今年4月2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技术转让股份。6月7日,华菱星马披露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吉利商用车集团向星马集团递交了受让意向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并支付了认购意向金3000万元。
一个多月后,股权转让定音,星马集团及华神建材与吉利商用车集团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全部华菱星马股权转让给后者。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计为435,259,851.70元,其中星马集团所持标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款为124,059,615.68元,华神建材所持标的公司股 份的转让价款为311,200,236.02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星马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4,136,112股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持有公司60,544,793股股份。星马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合计84,680,9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吉利商用车集团将持有公司84,680,9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变更为李书福先生。
此次转让主要目的为契合发展规划要求,引进有实力战略伙伴;突出主营业务发展,促进汽车产业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实现转型和良性发展;增强技术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地区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促进上市公司转型发展和战略联盟、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拓展相关多领域合作,以及实现马鞍山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