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发生人事变动 宛虹不再担任副总裁 谁上任?

本站2021-03-29
21320

3月27日,江铃汽车发布十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因退休,宛虹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于建斌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聘任许兰锋、刘让坡、熊毅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事变动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江铃公告.png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19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他授权独立董事王悦女士作为其在本次会议上的代表。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因退休,宛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职务;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于建斌先生为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聘任许兰锋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上述人事变动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刘让坡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熊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一致同意上述人事议案。

上述变动后,宛虹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宛虹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江铃.jpg

于建斌先生简历

于建斌先生,1968年生,拥有西安交通大学锻压专业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于建斌先生曾任江铃控股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制造物流部部长,江西消防车辆厂总经理助理,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建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于建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建斌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许兰峰女士简历

许兰锋女士,1969年生,拥有江西工业大学锻压工艺及设备工学学士学位和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许兰锋女士曾任本公司车架厂副厂长,制造部副部长、部长。

许兰锋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许兰锋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兰锋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刘让坡先生简历

刘让坡先生,1973年生,拥有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塑性成形专业工学学士学位,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让坡先生曾任江铃汽车销售总公司顾客服务部市场服务经理、东三区/东一区区域经理、JMC轻卡品牌经理、销售总监,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刘让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刘让坡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让坡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熊毅先生简历

熊毅先生,1975年生,拥有武汉理工大学经济贸易专业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销售服务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熊毅先生曾任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市场部总经理,越野e族北京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宝沃汽车(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市场公司总经理,NDSD副总裁兼市场总监。

熊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近三年未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熊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毅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显君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就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审议的人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经审阅许兰峰女士、刘让坡先生、熊毅先生等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许兰峰女士、刘让坡先生、熊毅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韦伊琳
后发表评论
信息咨询
请输入11位手机号

×
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