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陈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陈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相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同意提名陈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