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显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东风轻型商用车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营销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营销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由公司承继。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构架,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营销公司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交易对价。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风轻型商用车营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3、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58 号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军智
6、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及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润滑油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等。
7、主要财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9,337 万元,净资产-27,269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7,814 万元,净利润-832万元。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营销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营销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营销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由公司承继。
3、吸收合并完成后,营销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由公司承继持有。
4、合并各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共同办理税务清算、公司注销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率。营销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 100%比例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