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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成品油消费税年漏税或达70亿

时间:2013/2/23 11:23:26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何清责编:0条评论

 

2011年后,随着进口环节打击力度的扩大,一些国内厂家又开始在深度加工化工品上下功夫。它们从上游炼化企业采购混合芳烃、液化石油气、MTBE(甲基叔丁基醚)等化工原料,通过深度加工,即可以生产芳构化、烷基化成品油。

 

息旺能源分析师廖凯舜说:“这些油品有的甚至不需要与标号成品油进行调和,直接就可以当做成品油进行销售,却完全不需要缴纳任何消费税,因此其价格也比标号成品油每吨低300元以上,相关厂商大获其利。”

 

据息旺能源测算,仅2012年国内调和油总销量达1200万吨以上,其中包括至少300万吨以进口混合芳烃生产的调和油,以及至少150万吨国内厂家生产的芳构化、烷基化成品油,还有很多非标号汽油。

 

这些成品油主要是汽油,都是以化工品进行纳税申报,多数没有缴纳每吨1388元的成品油消费税。仅以一半产品未全额缴税计算,2012年国内偷逃成品油消费税总额也高达70亿元以上,实际逃税金额可能更高。

 

对此说法,国税总局有关部门未予回应,但包括中石油、中石化在内的多个权威机构未予否认。

 

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2012年中国成品油表观消费量为2.5080亿吨,其中汽油8684万吨,柴油1.6972亿吨。若息旺能源 无误,那么2012年国内逾1/8的汽油无疑是偷税销售的。

 

成品油消费税设立的初衷是为实现“费改税”,以成品油消费税为替代,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然而现在却有千万吨成品油销售未缴税,数十亿元成品油消费税收流失。

 

“47号文”明确规定,不但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应按相应的规定征收消费税。而且在上述产品之外,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只要不符合相应国标或行业标准,在省级以上质检部门产品质量验证后,也将按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消费税。

 

这一杀手锏反而让石化企业吓了一跳。跨国化工巨头来华开厂,瞄准的就是中国低廉的人力成本和巨大的潜在消费市场。以巴斯夫为例,1997年巴斯夫与中石化携手,投资29亿美元在南京建立了包含60万吨/年乙烯在内的庞大扬巴一期化工项目。2009年双方又共同投资14亿美元,将乙烯产能扩展至75万吨/年,并计划另投资10亿美元,延伸产业链生产更多化工品。

 

BP、埃克森美孚、壳牌等在华也都是动辄几十亿美元的大项目。上述知情者称:“这些大乙烯项目的很多产品都是以石油为原料的,生产液态化的丙烯、纯苯等产品。如果严格执行,都将面临成品油消费税扩征的冲击。”

 

另一家美资跨国巨头也持同样看法。其驻华官员指出,受“47号文”影响,该公司在华两家合资化工企业每年至少要多缴纳过亿元的税收,这将极大影响它们2013年利润。

 

“我们没有参加欧盟商会的行动,但目前正在与地方国税部门进行协商,期望尽早解决这个问题。”该驻华官员说。

 

下有政策

 

地方税务部门助企业避税,国税总局提出不满

 

山东是全国最主要的调和油生产基地,一旦“47号文”开始执行,打击无疑是巨大的,甚至“当地将面临全行业死亡”。

 

王军告诉记者,2012年11月7日之后的两个月,就感觉像末日来临一样:业内所有工厂全部停产、下游经销商不但不进货,而且还拼命向市场低价抛货,都希望能赶“47号文”执行前逃生。

 

所以从“47号文”颁布伊始,大批山东化工企业就都聚集在山东省炼油化工协会会长刘爱英身边商讨对策,并通过刘向山东省政府转述企业的困难,期望政府出于地方税收和十余万人就业等因素考虑,向企业伸出援手。

 

于是,山东成为最先对“47号文”进行扭曲的地方。2012年底,山东省国税总局出台“10号文”。其中明确提出:省内税务部门征收消费税时,对“47号文”中所提到的“其他原料”暂按“其他原料油”处理。这就令王军的同行们暂时缓了一口气,它们都是以液化石油气为原料生产MTBE等产品的。

 

为了取得国税总局的理解,山东国税总局官员甚至为此专门赴京向国税总局作出解释说明。

 

随后,中石化内部传出消息,经该公司与国税总局沟通协商,没有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但无法直接调制消费税应税油品的石化产品,包括石油酸、无机物及附表所列30类其他化工产品等,仍暂不申报消费税。因此,中石化旗下包括裂解C5、C9、间戊二烯等30类石油化工产品暂不申报征收成品油消费税。

 

“现在只是得到暂不、或暂缓征收的通知,征收细则的详情谁也不知道,因此乐观看待为时尚早。”上述知情人士称。

 

目前,安徽、江苏等调和油生产企业集中的地区已经开始观望,等待国税总局进一步的征收细则。

 

前景可能的确不容乐观。上述人士透露,在跨国公司与国税总局的协商过程中,国税总局带队的司长对山东国税总局“10号文”表示不满,指出国税总局将纠正山东的错误。

 

谁来买单?

 

税负将最终转嫁到下游各个与化工相关的行业

 

看似是石化企业担心“47号文”落地,但实则是整个下游行业都将受损。

 

在消费升级、人民生活水准改善等概念影响下,包括跨国化工企业在内的中国化工业早已转变理念,中国早就不再是单纯的加工厂,而是各大企业全球战略中最重要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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