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被指是与民争利
在重大能源价格中,汽柴油价格是改革步伐最快,与国际最接轨的价格,从汽柴油价格,可以洞见中国资源价格的改革方向。
3月26日,发改委下调油价,从次日起将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人民币310元和300元。
比下调油价更重要的是,发改委调整了成品油定价机制,这是2009年5月7日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之后的第二次改革,没有本质变化,仍在原有框架内运行。总体而言,今后成品油定价将更灵活、更接近国际市场,改革举措包括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以往语焉不详的“移动平均价格”改为“平均价格”。故意设置的障碍被取消,石油定价更加透明,此次下调油价符合市场预期,没有后延。
新定价机制规定有两种例外情况,一是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二是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发改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这是情理之中的决策,并且把例外说得非常清晰,没有故意暧昧让市场人士去猜。
但是,此次油价改革仍然存在不透明之处。
首先,取消4%的幅度之后,上涨与下跌是否仍然会按照计算漏洞,涨多跌少?其次,我国的油价根据国际市场而定,以往挂靠参照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油价,此次根据国内原油进口结构变化,适当调整了挂靠油种,但挂靠的是哪个地区的油价却没有明言,挂靠不同的市场会让油价有很大区别,并且挂靠价格并非国家机密,这也要让市场雾里看花,是不市场的做法:如果有意挂靠高价油,更是不厚道的做法。
我国石油主要进口自中东、拉美、非洲、俄罗斯等地。2010年我国原油进口源主要分布在中东和非洲地区,沙特、安哥拉、伊朗等国家是中国主要的原油进口来源国。2011年,中国的海外石油主要来自中东和非洲,进口份额分别为51%和24%,伊朗为中国仅次于沙特和安哥拉的第三大原油进口来源国,沙特占我国原油进口量的19.91%,伊朗占进口总量的10.99%。2012年,国内石油表观消费量达到4.92亿吨,同比增长5%,对外依存度达到57.8%,与上年相比提高1.27个百分点,国内累计进口原油2.71091亿吨,比上年增长7.3%;原油进出口相抵,全年累计净进口原油2.68656亿吨。
按照海关总署今年1月公布的 ,2012年中国前十大原油来源国分别是:沙特,5391.6188万吨,同比增加7.24%;安哥拉,4015.2345万吨,同比增加28.9%;俄罗斯,2432.9437万吨,同比增加23.35%;伊朗,2192.2385万吨,同比下降21.02%;阿曼,1956.6762万吨,同比增加7.79%;伊拉克,1568.3601万吨,同比增加13.87%;委内瑞拉,1529.0887万吨,同比增加32.76%;哈萨克斯坦,1070.3672万吨,同比下降4.53%;科威特,1048.9972万吨,同比增加9.94%;阿联酋,874.3839万吨,同比增加29.82%。从上述可见,布伦特、迪拜原油期货价格对于中国影响最大,前者反映国际油价走势,后者是中东油价的定价中枢,日本与新加坡、美国价格与中国关系不大。
让我们拭目,从挂靠地的变化,可以看出油价改革是否与民争利。
与油价同样重要,但是在油价改革中不着一字的是成品油价中包含的高昂税收,与日本、德国等国家相比,我国成品油税收并不算高,但与美国等国家比,我国成品油税收不低。成品油的价改应该包含税收的透明化,甚至应该包含向公众公示税收的用途,如此才能让价改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
成品油价改市场化方面有所进步,但在公平性、透明化、定价权方面仍有所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