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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车排放提升至国V 难度不大业内反应平淡

时间:2013/1/7 8:50:59来源:商用汽车新闻作者:薛亚培责编:0条评论

 

环保部2012年12月初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燃气汽车统一执行国Ⅴ标准,不符合标准者一律不予挂牌。这是自2011年底环保部发文要求燃气车严格实施国Ⅳ标准后,再一次将排放提高至国Ⅴ标准,且准备时间不足一个月,业界反应如何?能否从容应对?记者为此做了一番调查。

 

陕汽天然气重卡广州车展.JPG
陕汽天然气重卡

 

环保形势所迫

 

《公告》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Ⅴ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在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验、环保合格标志核发等工作中严格执行排放标准规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其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对生产、进口、销售超标车辆的,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各地方也已经开始行动,2012年12月25日,青岛市环保局下发新规,自2013年1月1日起,燃气汽车统一执行国Ⅴ排放标准,低于该标准的将不予挂牌。据青岛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标准要求出租车公司、交运集团、部分物流公司等拥有燃气车辆的公司在更新燃气车辆时必须购买达到国Ⅴ标准的车辆。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青岛市环保、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燃气汽车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的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燃气汽车国Ⅴ标准,对达不到国Ⅴ标准的,禁止生产、进口、销售、转入和注册登记。

 

“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十二五’规划进入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离节能减排任务的目标完成还有相当一段距离,不断提高排放标准是大势所趋。”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燃气车实施国Ⅴ难度相对较小且不存在油品供应难题,提前实施国Ⅴ排放是环保部门在节能减排压力下的对策之一,并不奇怪。

 

而对于青岛市环保局的举措,有专家也表示,目前青岛大部分燃气车为国Ⅲ、国Ⅳ排放标准。标准提升后,新上车辆都需要达到国Ⅴ标准,降低了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对于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必将发挥重要的源头控制作用。

 

业界反应较为平淡 实施难度不大

 

在《公告》发布伊始,行业似乎显得有些措手不及。“青岛这边很多客户购买的都是国Ⅲ排放的 ,一下子调到国Ⅴ,影响会很大。”2012年12月11日,有 企业山东区域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我这边有客户刚下的国Ⅲ车订单,元旦后才能提车。到时候车辆上户、办理运营手续都必须执行新标准,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办,正在跟客户协调。他们也在找当地车管部门对接、协调,想弄清楚到底执不执行或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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