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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交销售占比升至30% 政策持续发酵可期

时间:2015/3/23 8:05:15来源:全景网作者:责编:0条评论

 

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再迎重大利好,各部委和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有望持续发酵。2015年3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对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重点领域、目标规模、技术标准和相关支持配套政策作出详细规定,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发展再进一步。我们认为在环境问题上升至“民生安全”高度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背景下,其他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对于新能源车的支持政策后续有望加速推出,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

 

 

在公交、出租和物流领域推广插电式和纯电动车将是重点,至2020年新能源公交总量目标20万台,经测算未来6年CAGR不低于32.5%。交运部发文明确提出新能源车型选择上:(1)重点推广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2)积极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3)研究推广应用储能式超级电容汽车等其他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领域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并积极拓展至汽车租赁和邮政快递等。交运部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总量将达20万辆,基于2014年新能源公交销售1.6万辆(2013年销售不足1万辆),假设新能源公交更换周期为3年(此次发文要求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质保期不低于3年)和2013年前新能源公交存量为0.5万辆,经测算2015~2020年新能源公交销售CAGR为32.5%。交运部同时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出租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总量达10万辆,进一步开拓新能源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市场需求。

 

新能源公交销售占比将从不足20%升至30%,京津冀地区升至35%。根据中国 统计信息网 ,2014年50家企业合计公交 销量84291辆,其中新能源公交 16412辆,占比仅为19.5%。此次交运部发文规定在公交都市创建城市中,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不低于30%,提高幅度显著。同时发文首次提出在京津冀地区,这一比例将不低于35%,新能源车推广成为国家治理区域空气污染问题重要手段之一。

 

多部门多管齐下支持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构建可持续发展机制。发文同时明确交运部将一方面配合发改委、地方政府、城市规划、财政、税务等部门,在新能源公交和出租车等的购买、使用和配套设施建设上给予政策支持,提升交通运输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将建立行业规范标准和创新推广应用模式,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市场化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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