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信委确认地补比例1:0.5 下一步推进备案工作
2月9日,北京市经信委官方发文称,北京市有关部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2月9日,北京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单位组织召开宣贯会,介绍了关于调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 相关政策的情况。按照国家最新要求,北京市新能源小 财政补贴标准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执行,且两级财政补贴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
按照国家《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工信部已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6年第1-5批)进行重审。同时,自2017年1月1日起,以上目录不再做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依据。1月23日,2017年第1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正式发布。
此外,经信委还表示,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万辆,位居全国前列。自2014年以来,在京备案并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未涉及工信部已公布的“骗补”处罚名单,且基本未出现规模性重大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安全稳定运行,按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将重点在产品安全、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继续对在京推广的生产企业严格要求:
如鼓励技术较成熟、关键零部件质量较高的产品推广,提高企业对动力电池等部件售后服务能力要求,强化动力电池回收及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在售产品抽查力度等,为消费者提供更优秀的产品选择和更有力的服务保障。
下一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加快推进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