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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曼合资 重汽捡了大便宜

时间:2009/7/19 9:41:37来源:夏树博客作者:夏树博客责编:0条评论

 

    半年前( 2009年1月12日),在对多方信息进行简单评估后,我在自己的博客上率先发布:中国重汽引进的战略合作伙伴——德国MAN。在和重汽“高尔夫”大哥,济民工贸总经理齐兵先生等多位朋友交流后,认为“中国重汽和MAN合作的第一个项目:发动机项目。根据笔者和几个资深业内人士交流后,认为这个项目应该是D2676或D2066发动机”。

 

    半年后(2009年7月15日),中国重汽(香港)公司和德国MAN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以5.6亿欧元(折合人民币近60亿)换取近7亿股(含5.99亿股可转换债券,0.91亿已发行股)股票,占中国重汽(香港)公司的25%强,约合扩充后股本21%左右。

 

    如果从资本层面来说,此次曼以中国重汽(香港)公司过去60日平均股价的16%左右的溢价——约合8.76港币/股的价格,较之年初中国重汽(香港)公司4-5元/股的价格几乎翻了一番。这与年初奔驰和北汽福田签署《商用车合作协议》,中国重汽得到的实惠单就资本层面而言,已经占到了大便宜!如果考虑到2008年底,中国重汽在香港联交所进行IPO,筹集到近100亿的资金,毫不夸张地说,中国重汽此次和曼合资后,将成为我国现金流最充裕的商用车企业。

 

    在这份协议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重汽付出总额不到9亿人民币,就得到了曼D08、D20和D26全系列发动机技术;车桥、分动器和驾驶室等总成;世界最先进的重型卡车之一的TGA整车技术;还有曼在卡车服务和技术提升方面的支持等四大块“肥肉”。如果中国重汽能够在3-5年中,将上述技术消化吸收的话,恐怕每年因此而创造的产值都会高于9亿人民币!如果考虑到中国重汽所支付的这9亿是分六年还清的因素,可以说曼向中国重汽转让的一揽子技术完全是“半卖半送”!要知道当年,中国重汽为了筹建济南动力公司就曾经发行了10亿短期债券。显然,此10亿的含金量不是彼10亿能够比拟的。

 

    如果说,中国重汽无偿接收大同齿轮传动是“拾干鱼儿”的话,此次和德国曼的合资显然是如虎添翼!

 

    顺便说一句,德国曼为什么要采取“收购中国重汽香港公司25%的股权 1股”的措施呢?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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