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南京交警发布《关于优化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的规定放开了“皮卡”在全市范围行驶的限制。据本次通告要求,南京长江大桥、八卦洲长江大桥、定淮门长江隧道、应天大街长江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上坝夹江大桥等过江通道均全天允许轻型多用途货车(含非本市籍)通行,但快速内环高架、隧道全天禁止通行。
以下为《通告》原文:
关于优化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
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
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便利车辆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籍新能源轻型(含)以下厢式、封闭货车在一类区、二类区范围内除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禁行外,其他时段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主城区中山东路、汉中路、中山南路、中山路、中山北路、中央路、北京东路、北京西路全天禁行(允许横穿或就近进出)。
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浦口区、六合区参照执行。
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
三、上述车辆在主城区快速内环高架、隧道禁止通行,车辆可从地面辅道通行。2021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南京市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政策的通告》其他管理政策不变(一、二类区范围详见该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2年10月5日起施行,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