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7辆消防车正式投入使用
2011年11月10日,广东省政府扶持清远地区的7辆消防车正式发放给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并由支队分配给各县(市、区)中队,包括1辆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俗称云梯车),5辆22米云梯车,1辆通信指挥车。
据了解,2009至2011年,广东省财政分3年安排1亿元资金为全省所有消防中队配置云梯车,并由各地市财政安排配套购置经费。该批消防车发放之前,清远消防有49台各类消防车,其中云梯车两辆,最高高度可分别伸至74米和50余米。而目前清远高层建筑近500栋,高空灭火救援需求巨大,两辆云梯车显然不够。该批消防车特别是云梯车投入到清远各县(市、区)消防中队,将大大提高清远消防部队高空灭火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