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2年将新购126辆消防车
2012年2月3日,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扩大会议现场表示,要提升基层建设水平,投入装备建设经费概算3亿元以上,新购消防车126台。
会议确定,今年将继续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巩固“全警消防”工作格局,在全省10人以上公安派出所设置专职防民警和消防协管员;要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持续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株洲芦淞市场群、湘西凤凰古城重大火灾隐患年内整改销案;要积极推进消防管理创新,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推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文员持证上岗辅助执法制度。
同时,要切实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提升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年内确保30%的中队达到铁军中队建设标准,建立跨省、跨地、跨县和县域内四级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和警地联储联运机制;要提升基层建设水平,投入装备建设经费概算3亿元以上,新购消防车126台(其中40%以上为进口车辆),进一步配齐配强个人防护、强攻灭火、搜寻救生、堵漏洗消等高精尖设备,建成长沙、衡阳、怀化3个区域性装备维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