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于2022年6月20日公布:“新增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不再以报废更新的方式办理中心城区通行证,可直接申办。对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以外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通行证,方便企业物流运输。”
解读
本措施施行之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新注册登记(含沙坪坝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大渡口区、南岸区、高新区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一、二、三分所)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申请中心城区年度货车通行证不再提交其它已申办通行证货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所属企业或所有人可直接通过重庆公安“警快办”或对应通行证办理点申办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对新增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以外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有通行中心城区运输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证。
备注:
轻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
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