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公安联合开展流动治超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河南省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会议上获悉,从今年开始,河南省将再用3年时间专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重点推行流动治超,对充当车托或“保护伞”、收“黑钱”、放“黑车”的交通执法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公职。
河南省新出台的《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各级公安部门对不合规定的车辆,将不予登记上牌、检验。从今年开始,全面推行流动治超,检查路线、时间及实施方案必须由省辖市交通、公安、纠风部门联合编制,经省辖市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流动治超执法队伍由交通、公安两部门联合组成。遇到流动治超执法队伍时,司机可查询其是否有经省辖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如果没有则可以拒绝接受检查。
同时,河南今后3年将继续实施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超限超载车辆不滞留、不卸载和不罚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