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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公路货运热点新闻事件一览及点评

时间:2011/7/1 10:05:51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余春瑜作者:商用汽车新闻 余春瑜责编:0条评论

 

新闻事件: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不走过场”

 

在6月22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将以省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以“三个坚持”、“三个严格”保证清理实效。

 

针对近期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广东佛山三水大桥、济南黄河大桥收费站等不合理收费现象,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华表示,“这些都在清理范围之内”。按照今年清理工作“既往也咎”的要求,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现有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都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

 

收费过高的问题,也是这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这次清理,就是要将偏高的收费标准降下来,把不合法、不合规的收费取缔掉,进一步减轻公路使用者的缴费负担。

 

点评:是否“不走过场”,且待观察

 

在讨论为何此番交通运输部着重强调“不走过场”之前,不妨解读一下同期发布的另外两条信息。

 

一是,地方公路债务风险仍是地方政府普遍担忧的问题。尤其在中西部地区、东部山区等地,一些收费公路实际上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这一问题在2009年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时就已初显。

 

二是,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曾表示,目前收费公路债务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全国收费公路总体债务风险可控;二是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差异较大,全国高速公路的偿贷能力并不均衡,有少数地区局部路段的偿贷能力差一些,资产负债率可能较高;三是现在收费公路的总体营利能力还处在还息阶段,这其中就包括19家上市公司。

 

专项清理活动还未真正展开,来自内部的抵抗和辩解就已出现。结合前面所举的两条信息,不得不让人对效果产生质疑。因为在经历了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几番闹剧,在各地已曝光的不合理收费站仍然顶风作案后,公众对有关部门能否下定决心整改已持怀疑态度。而且说起来,这次对收费公路的专项清理,怎么看也不像是一次规划中的行为,以笔者的揣测,这更像是在全民关注公路收费导致物流成本居高不下的大背景下的应景之举。

 

尽管如此猜测有些不厚道,只是能否真“不走过场”?还是静观其变为好。

 

新闻事件:沈阳拉网排查 “清空”不符营运条件货车

 

6月23日,为规范全市道路货运市场经营秩序,沈阳市交通局决定在道路货运行业开展百日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全市普通货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货运场站。

 

其一,全面核查货运企业经营资质,净化货运市场环境。其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行业运营安全。其三,建立健全经营信誉考核机制,提升行业服务形象。对具有10辆车以上的道路货运企业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信誉考核,并逐步建立退出市场机制。其四,打击非法营运和超期营运车辆,营造良好运营环境。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查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企业和车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对老旧车辆和超期营运货运车辆的检查,对已到营运年限和不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坚决清出道路运输市场。其五,加强货运车辆车容车貌检查,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点评:脚踏实地  静候改观

 

不止一次地听到这样的论断:整顿货运市场得用猛药。从表面上看,沈阳市拉网排查、“清空”不符营运条件货车的百日整治行动,是一剂猛药,但这样的猛药往往没有疗效,这是因为在如此频繁、大力度的整治行动后,公路货运已然有了足够的抗体。

 

整治期间,大家相安无事;整治过后,仍旧各行其道。就在这样的反复循环中,整顿行动就和不规范的货运市场环境一样,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和惯性,很难见效,又很难中止。

 

事实上,现阶段“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简单疗法已经不能让重病的货运市场有所好转,单纯为治超而出的政策、采取的措施已大多被验证为难除病根。与其每年都折腾几次,还不如静下心来,脚踏实地地分析一下为何超载,而不仅仅是把所有过错都推给货车司机和货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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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超载治理遭遇“反跟踪”

 

为了帮助超载货车司机逃避检查,天津塘沽部分货运公司开始对塘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执法车辆进行跟踪,随时向货运司机提供巡查路段信息的“情报”,并以此获利。据悉,很多大型货车都缴费获取“治理情报”。

 

一些货运公司为了逃避超载检查,从年初就成立了“情报部门”,并且每天都会派专人和专车在塘沽治超办门口“蹲守”。执法车辆一旦上路,他们就尾随其后,并向“公司总部”发出检查预警,提醒货运车辆绕行检查路段。为了方便管理,他们为每辆货运车辆发放“买路证”,获得“买路证”的车辆可以分享他们的情报。一位货运司机表示,他每年都需要向货运公司缴纳1000~2000元不等的“信息”费。治超办的执法车辆一旦上路,公司就会给司机发出预警提醒。

 

点评:“魔高一丈”的悲哀

 

和“带路人”的角色定位基本相同,天津塘沽的这群“情报员”也是游走在体系外围的人。对于他们来说,帮助超载车辆逃避惩罚,从而收取一定的报酬,也算是劳动所得。只是为了不守规矩而采取此般跟踪行为,最终造成的仍是超载难禁、市场混乱的格局,其效果也是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既然  如此,为何货车司机还要缴纳情报费、购置“买路证”?

 

这并不难理解,简单讲,就是为了少罚钱、多挣钱。事实上,每当出台一则针对超载超限的政策法规,民间解读者总能在很短时间内找到应对之举,从提出车型需求从而影响车企的生产计划,到想方设法和执法人员搞好关系,再到别出蹊径闹出“反跟踪”,治超工作遇到的来自基层的怪招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难以防范。

 

正应了一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然而,“魔高一丈”却让人感觉如此悲哀。对于以公路货运为职业的人来说,每天都需勾心斗角地在规则之外盈利,是一种悲哀;对于治超治限工作来说,每条法规都被挑战,还得与时俱进破解层出不穷的“黑招”,也是一种悲哀;对于国内公路货运市场来说,提升的不是效率和质量,而是侦查与反侦察的能力,更是一种悲哀。

 

新闻事件:21日起唐山高速禁行五轴以上货运车辆

 

近日从高速交警唐山大队获悉,6月21日~8月31日,按照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2011年暑期加强京秦、唐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唐山大队将在辖区唐山北、榛子镇、迁安3个收费站及西外环分流点四处管控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及五轴(含)以上货运车辆。

 

道路管控期间,将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以及五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通行。上述车辆拟通行京秦、唐津高速公路的,将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承、唐港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高速交警部门和高速路政部门将在相关地点设置分流、劝返点,对禁行车辆进行分流及劝返。

 

点评:为何受伤的总是货车司机

 

对货运车辆进行管理自然不会引发多少异议,可动辄让货车绕行、分流,其实是件劳民伤财的事儿。从某种程度上讲,选择固定的线路行驶,是很多货车司机的习惯,也是他们多年运营的经验所在。当然,这其中可能包含了一些“灰色链条”,但在一段时间里限制一部分车型的通行,总不是一件容易被接受的事情。

 

具体来看,把危化品运输车、超限运输车以及五轴(含)以上货运车辆这几类放在一起,就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危化品运输车以及五轴(含)以上货车都与超限运输车不搭边,甚至还存在本质区别。那么,为何这3种车型要进行分流及劝返?如果说这几类车型有危险,那为何对其他道路就没有危险?

 

每有举国大事,货车司机都是首当其冲被影响的群体。现在还有多少切实维护他们利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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