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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执行不一 轻量化车型渐成新宠

时间:2011/7/30 11:58:47来源:现代物流报 李卫卫作者:现代物流报 李卫卫责编:0条评论

 

“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很多地方据说给钱就能过。”这是韩晓彬对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一月以来的整体印象。

 

作为一汽解放销售公司安徽区域的负责人,韩晓彬在7月1日《条例》实施之前,就对新政的执行力度有些担忧。而对用户的调研,也证明了这一点,“先前对于执行不力的担忧,已经成为现实。”“最近一个月,安徽运输市场上的超载现象并没有太大改观,倒是罚款越来越厉害。我们调查发现,合肥有司机被罚了3万元,蚌埠的用户说‘见到超载就罚5千元’;而淮北地区从去年7月就开始严查超载,力度一直很猛。”韩晓彬说,他所接触的多数重卡车主都觉得“如此标准不一的执法行为,不像是治超,倒像是在作秀。”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像韩晓彬一样认为《条例》执行“雷声大,雨点小”的人并不在少数。

 

超载依旧

 

张师傅是广西柳州的一位重卡车主,主要从事商品车运输。在业内,他的车有个形象叫法——“飞机板”,其一般可装载18~22台商品车。按照相关标准,这种车属于严重超高、超宽、超长车型,虽然被明令禁止上路,但张师傅告诉记者:“在柳州,这样的‘三超车辆’非常常见。”“《条例》刚开始实施时,我们公司的‘三超车主’基本都不出去。主要是因为不知道执行力度如何,大家不敢贸然上路。月初时,附近的几个停车场停满了停运的车辆。”张师傅介绍说,那时,有些人甚至担心,“三超车”会随着《条例》的执行成为历史。“当时有传言称,有地方的路政部门把切割‘三超车’的气割枪都准备好了,一旦发现超限车,二话不说当场切割。”

 

但是,在等待了一周之后,得到的反馈消息让他们松了一口气。“高速公路上的超载情况跟以前比,并没有多大改观。除了罚款多一点,没有什么其他的动作。”得知这一情况,张师傅和他的车队,也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开始揽活上路。“是比以前查得严一点,但还没发现有被吊销营运证的。”张师傅坦言。

 

主要从山东往北京运菜的赵师傅也表示,《条例》实施后,不少同行“该拉多少还是拉多少”。他自己在观望了三四天之后也开始正常运营。“去的时候还是会超载一部分,不然没利润。回程的时候一般拉标载,因为有些地方查得比较严。”

 

而对于从事铁矿粉运输的王先生来说,《条例》实施给他带来的最大影响就是“带路的价钱越来越高了”。他告诉记者,因为利润微薄,标载不但不挣钱,反而要赔钱,“现在司机工资、车队管理费、油钱、车辆保养费用都不断增加,不超不行啊。”无奈之下,他也只能“顶风作案”。

 

据介绍,7月1日以后,随着一些地方治超力度加大,个别地区在高速路口“接车带路”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以前通常800元就能过去了,但现在已经涨到1000多元了。但尽管如此,还是比缴纳超载罚款划算一些。”王先生说。

 

标准不一

 

为何《条例》实施后,超载现象依然?专家认为,这是各地方执政标准不统一造成的。

 

据介绍,虽然《条例》是在全国范围实施,但对于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标准,却是由各省市交通部门自己制定的。处罚标准的不统一,使《条例》在执行时力度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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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条例》,从6月28日开始,上海市公路路政部门就开展了“百日治超行动”。规定在6月28日~10月8日期间,上海市的重点区域、主要路段、重要桥隧和高速公路省界出入道口将开展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的是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车辆。安徽也展开了“全省治超2号行动”。海南则加大了治超点的建设,并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

 

这些措施确实“震慑”到了一批重卡车主。一位物流公司负责人就坦言:“《条例》实施以来,我们不停收集各地方的执法信息。对于查的比较严格的地方的业务,我们目前暂不受理。”

 

但在山西、陕西等部分省市,《条例》的执行力度却并不是非常严格,有不少地方还处于前期的宣贯中。这也使得很多物流公司和车主期待通过《条例》治超力度的加大,抬高运价的希望落了空。

 

采访中不少车主反映,在《条例》刚刚实施的一周内,由于多数用户尚在观望,所以运输市场上的车辆锐减。运价在那些天确实较以往小幅上扬。但是,这种状况随着多数车主结束观望迅速投入运营而很快终结。一位物流经理表示:“如果未来《条例》能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运价还是有上涨的可能。但按照目前的这种情形,短期内运价可能还会维持在目前这种较低的水平。”

 

轻量受宠

 

《条例》治超效果差强人意,不但让一些车主和物流公司心生怨言,也让部分期待通过新政实施拉动下半年销量增长的重卡企业有些失望。

 

虽然没有等到希望中的利好,但是对于重卡企业来说,《条例》实施对他们的影响仍不容小觑。此前,有不少专家预计,随着《条例》的实施,未来重卡市场的需求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轻量化车型或逐渐成为重卡需求的主流。所以,在7月1日来临之前,不少重卡企业和经销商都开始调整备货方向。

 

而据记者了解到的一组销售 ,最近一段时间,重卡轻量化产品的销量确实有所增加。长江证券汽车分析师在经过调研后发现,重卡企业的订单7月10日以后出现了普遍性的回暖,产品结构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7月1日以后,物流类重卡的订单中80%左右是轻量化的产品,牵引车中效率型的单级减速后桥产品比重也大幅上升。

 

该分析师表示,重卡产品结构的变化与《条例》的实施有一定关系。一方面,轻量化产品具有良好的燃油经济型,有利于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更重要的是,《条例》使用户对于超载经济的担忧不断加剧,有些重卡车主开始将经营思路从多拉慢跑调整为标载、高速。而受益于此,轻量化产品开始受到欢迎。

 

而至于未来轻量化重卡究竟会在市场中占据多大的份额,他认为这还取决于《条例》下一步的执行力度是否会持续加大。“目前在执行过程中,最具震慑力的‘超载3次将被吊销营业证’一项,现在因为技术细节尚需完善还比较难操作——一些省份估计在年内才可以实现省内联网执法,而全国联网仍无法落实。但等到这些技术手段成熟后,明年的治超形势有可能会更加严峻。”分析人士指出。

 

在这种背景下,未来牵引车市场可能会向两个方向演化:一小部分通过制度内寻租,以“买路”的形式在部分区域内继续超载;但市场主流则会由现在的重型化向轻量化、效率型车型转化。

 

至于自卸车的产品结构,虽然目前还未发生特别明显的变化,但在查超比较严格的山西和陕西,运输型的4轴8×4自卸车轻量化产品的需求已经出现增多势头。由于该车型在自卸车市场占据20%的份额,因此,其需求结构的变化,对于自卸车产品总体结构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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