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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条例》 北京超载车照跑不误

时间:2011/8/15 2:25:12来源:中国汽车报 曹婷作者:中国汽车报 曹婷责编:0条评论

 

今年7月19日,一辆装满砂石料的半挂牵引车通过北京怀柔宝山寺白河桥时,桥梁无法承受145吨严重超载货车的重压,突然坍塌。

 

请注意7月19日这个时间点,这是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后发生的事件。《条例》规定,对超载超限3次以上的货车采取吊销运营证的严厉治理措施,但依然出现严重超载事件,不得不引人深思。

 

为何《条例》没能遏制住超载现象?相关部门执行条例是否到位?8月2日,《条例》实施已有1个月,为了解真实情况,本报记者前往北京市西南与河北省交界处的交通干道实地调查。所见所闻,触目惊心,概括地说,就是超载车照跑,重皮车照买。

 

■  超载车照跑

 

记者实地调查的地点选择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这里是河北大货车从涿州进京的必经之地,除G4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外,107国道也从这里通往北京。为避免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多数大货车选择走107国道。

 

记者从当地农户处得知,房山区和涿州出产砂石料,进京方向的大货车以运送沙石料为主,出京方向的大货车以装载土石方居多,车型大多为6×4或8×4自卸车。从货箱高度和货物装载情况判断,绝大多数大货车超载。当天中午,记者在107国道旁看到,只需几分钟,就会有超载大货车经过,少则一两辆,多则三五辆结队通过。

 

当地个体运输户指着眼前疾驰驶过的超载车告诉记者,白天跑的车还不算多,因为有些司机不愿被查车人员拦截交罚款。“到晚上你再来看看,那才叫热闹,超载车多的时候,这条路甚至会堵车。”他说。

 

从《条例》公布的条款看,对超载行为的惩罚措施相当严厉,按说司机超载应有所顾忌,但《条例》正式实施已有1个月,货车超载依然肆无忌惮,令人匪夷所思。

 

■  重皮车照买

 

卡车司机对承载能力强、装载量大的自卸车叫“重皮车”,不能超载的叫“轻皮车”。在卡车市场上,由于重皮车能给车主带来较多经济收益,因此,运输砂石料、煤炭、土石方等货物的用户,大多愿买重皮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为满足市场需求,供应的车型也以重皮车为主。

 

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按照常规推断,市场需求应随治超力度的加大而改变,轻皮车需求应会大幅增长,经销商也应提前备货,以便《条例》实施后及时满足用户需求。

 

记者走进当地卡车市场时却惊讶地发现,卡车经销商供应的产品没有任何变化。记者走访了江淮格尔发、中国重汽、福田欧曼、陕汽等多家重卡经销店,看到在货场上摆放的待售车辆依然是重皮车。

 

一位销售经理告诉记者:“《条例》实施后的两三天,路上跑的大货车的确少了很多,很多车主在观望,究竟会对超载车如何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对超载车的处理和原来没什么两样,对多数超载车没有处理,少数处理的也是罚款后放行。重皮车依然是路上跑的主流车型,用户需求没有改变,经销商卖车,当然要满足用户需求。”

 

■  以罚代管我行我素

 

记者在一家重卡4S店遇到前来保养车辆的张师傅。他对记者说:“《条例》实施后,最大的不同就是罚款比以前多了,从5000元到3万元不等。”《条例》治理超载车的要点,是对超载3次以上的车辆吊销运营证,而不是罚款后放行。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以罚代管现象没有改变。

 

一位重卡经销店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很多长年跑运输的车主是跑熟线路,路上的很多“关系”已经摆平,所以,超载上路很少被罚款。即使有时被拦下,在行驶证里夹个三五百元也能放行。那些没有“关系”的车主遇到严查的时候罚款会很多,因为《条例》实施后,执法人员有了名正言顺加重处罚的说辞。到目前为止,还没听说哪辆车的营运证被吊销。

 

这位销售经理说:“我专门到附近公安交通队和路政部门打听对超载车究竟如何处理。他们都说,没接到任何要求记录驾驶员超载次数以及吊销运营证的通知,也没有其他新要求。”看来,无法根治超载现象的以罚代管,仍然是北京地区治理超载的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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