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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高速公路实行货车计重收费

时间:2011/10/20 18:42:29来源:河源日报作者:河源日报责编:0条评论

 

今天(20日)起,河源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实行货车计重收费,年票制货车合法装载及超限30%以内免费放行,超限30%以上的超载部分实行计重收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的。

 

据悉,现行全省的治超方式,受治超点限制,超限超载车辆往往绕道行驶,逃避检查,给公路桥梁带来了极大危害。为保护公路桥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鼓励运输车辆合法装载,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发出通告,指出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于本月20日起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粤东区域实行货车计重收费,该区域跨汕头、惠州、深圳、河源、梅州、汕尾、揭阳、潮州等8个地市,涉及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为1208公里。

 

据了解,货车计重收费的计费方案并不改变我省高速公路目前的按车型分类“元/公里”的通行费计费方式与现行费率模式,只在此基础上对超限货车的超限装载30%(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部分加收通行费,对空载和轻载的2轴6轮以上货车给予降档收费优惠。年票制范围内的次票收费站对合法装载及超限30%以内购买年票的货车免费放行,对超限30%以上购买年票的货车,超限30%以上部分实行计重收费。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方案的特点是,合法运输、正常装载(含超限30%以内) 的车辆,通行费较实施前没有增加,相反略有降低。货车计重收费综合考虑货车对公路的损坏因素,体现了“少用路少交费,多用路多交费”的理念,这是强化治超的经济辅助手段,更有利于保护合法装载者的正当利益,保障公路桥梁安全,促进交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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