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商用车 卡车   货车 高速公路 

辽宁:下月起对超限超载施以重拳

时间:2011/11/28 15:46:01来源:中国商用汽车网作者:中国商用汽车网责编:0条评论

 

近日,辽宁省交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辽宁省交通厅、物价局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治超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将从12月1日开始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限车辆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说明,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普通超限车辆,超过55吨部分按基本费率16倍加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未超过部分执行原收费标准。车货总重低于55吨的普通超限车辆执行原收费标准。

 

《通知》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也作出说明,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绿色通道”车辆将不再免收车辆通行费,按普通超限车辆标准对待。

 

《通知》还明确,对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运输油汽等化学危险品的标准罐车辆和鞍钢运输板卷车辆,允许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优惠政策,限定运输企业一年内进行整改,从2012年12月1日起,按普通超限车辆标准对待。

 

此外,辽宁在现有68个收费站入口设置超限检测站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入口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数量。在收费站出口,对超过合法装载车辆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GB1589标准)50%的严重超限车辆,继续执行现行的处罚标准和卸载措施。

 

据统计,辽宁10月份全省高速公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日均为5495辆次,对车货总重55吨以上超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施专项治理后,预计全省高速公路货车的超限比例将由目前的7.6%下降到3%以下,55吨以上的车辆流量将下降95%以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