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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公路货运热点事件点评

时间:2012/2/13 10:19:05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王博作者:商用汽车新闻 王博责编:0条评论

 

新闻事件:大连开展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双先”评选

 

近日,大连市文明办、市交管办、市安委办联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2年2月2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和大连市重点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先进驾驶人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交管办、市安委办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评选范围包括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危险品企业、校车、旅游客运、公路货运、公路客运车辆、9座以上 单位等企业(公司)和重点车辆驾驶人。最终将评选出先进单位50家以及100名优秀驾驶人。

 

评选将采取企业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公安部门复核确定,通过报纸、广播等群众投票方式产生后,由市文明办、市交管办、市安委办批准。

 

点评:构建文明行业之风

 

搞评选,在货运行业并不稀奇,笔者曾在只有一间屋子的小物流公司墙上看到过获奖锦旗。从这个角度上考虑,采用哪种激励方式推动货运行业的健康发展,奖惩有序是条出路,却不见得是良方。

 

就拿大连市开展的重点车辆道路安全“双先”评选为例,以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和驾驶人为评选主体,在一段时间内考核安全运营情况,并通过一系列流程确定50家先进单位和100名优秀驾驶员,看上去确实有着树立正面典型、引导行业规范的效用。不过,正如笔者前文所言,在种类繁多的评选活动盛行的当下,又能提供多少真正具备向心力的荣誉平台?大连市文明办、市交管办、市安委办成立评选领导小组,从规格上看不可谓不高,公信力、影响力都有了,引导力能否体现呢?这才是笔者关注的重点,也应该是举办这些评选活动的初衷所在。

 

所以,构建文明的行业风气,一方面,要求主管部门在开展类似评选活动时,把更多的力气花在对行业后续发展的影响上;另一方面,则要求行业内的方方面面通过评选切实了解自身不足,对比标杆,找到差距,从而改进。

 

新闻事件:青岛启动大货车外观标识专项整治

 

大货车的车牌号太小、位置太低、反光度不够等情况,这些都得挨罚。近日从青岛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自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货车外观标识专项整治行动。

 

青岛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治理行动以国省道、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为重点,查处自卸货车不喷涂或遮挡车辆放大号;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侧后防护以及反光标识不清晰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组织专人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摸排并登记造册,对工地内参与运输的自卸车和驾驶人建立基础信息台账,自卸车参加年度审验及日常月检时将严格排查。同时交警部门将调整充实警力,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充分利用路面监控系统等设施,对外观标识不规范的自卸车及时排查。提高布控、截获嫌疑车辆的快速反应,对违法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还将定期通过媒体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点评:规矩做人 老实开车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箱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箱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

 

青岛启动大货车外观标识专项整治,与其说是管理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不如说是运营方的有法不依。明文规定的要求,不但不主动,而且主观意愿上不愿意做。正是这种“你让我改我就改,你盯得不紧我动作慢,你催得紧了我加快干”的想法作祟,让一些货运从业者每每试图挑战底线,也总能成功。

 

鉴于此,青岛市交警支队开展的外观标识专项整治活动,不仅要对违法车辆从严处罚,而且要对其运营者进行认识上的纠正。在这里,定期通过媒体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是一个有益尝试。但是,形不成媒体的舆论监控,能发挥多大效用不得而知,又有多少人会真正关注这些货运车辆的违法信息,并予以斥责?

 

笔者认为,如果非要给这类违法行为找一个解决出口,不如从行业整体素质上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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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事件:日照开发区解决大货车货物飘散问题

 

为规范货物运输管理,解决大货车超载、遗洒、飘散等群众反响强烈的民生问题,营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日前,日照交警开发区大队督促各货运单位业主、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及过往城区重型自卸货车个体业主自行安装自动固定覆盖装置,确保通行市区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行驶时不超载、不遗洒、不飘散载运物。

 

点评:彻底解决之道难寻

 

早在2006年,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就出台措施,解决大货车货物飘散的问题,初入行的笔者对此颇为关注,自政策实施后经常观察道路上过往的大货车,结果发现收效甚微。又过了几年,行驶在北京街头的自卸车仍没有相应的覆盖装置,货物尤其是泥土、石块甚至生活垃圾等飘散现象屡见不鲜。

 

按常理分析,解决城市里货车货物飘散问题,应该比治理超载超限的难度小很多,为何两者都患上了慢性病而得不到根治?退一步讲,在城市内运营的货运车辆大多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有着诸多的条条框框,为什么在货物飘散问题上屡吃败仗?

 

在笔者看来,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执法不严,人情味儿过浓。看上去彻底解决之道难寻,实际上每一个难以根治的顽疾背后,能否实事求是地抓住货运市场的脉搏,以市场与行政的双重力量冲击固有的不规范行为,而且一视同仁,杜绝过于有人情味儿的“人性化执法”是关键。我们理解执法部门的决心与辛苦,也了解营运货车的管理难度有多大,但这并不能成为执法效果不理想的护身符。更何况,在城市区域内,更利于管理部门深入一线督促、指挥,加上运营主体的规模化、集中化相较长线运输更为明显,看上去更易体现管理效果的市内运输都管控不好,更勿论全国范围内的治超治限了。

 

新闻事件: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保“十二五”规划发布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环保管理和科研等领域进行了统筹规划,并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行业环保监管将涵盖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客货运输等所有环节。

 

《规划》提出,“十二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要以建设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目标为引领,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先导,以交通运输行业加快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支撑,坚持“立足行业,适应发展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科技先导,政策支持”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行业环境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行业环境保护监管水平,不断完善行业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交通运输业。

 

点评:不可绕过的环保路

 

一直以来,商用车行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工作饱受诟病,碍于竞争加剧和盈利能力低下,节能在近几年来成为行业焦点,生产企业和运营企业都在这方面大做文章,且获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在环保方面,尽管相关工作也一直在做,却还没有形成大气候。

 

随着《规划》的发布与实施,商用车行业在环保上的发力已然提上日程,这就要求行业、企业做好准备,在产品研发、服务提供以及发展战略上予以优先保证。然而,在这个进程中,不得不注意的是用户的观念能否跟上行业的发展,在没有明显利益刺激的基础上,如何让用户买账,绝非《规划》所能解决的事儿。这一点,才是《规划》实施中面临的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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