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收费员骗逃千万过路费 7名涉案人被批捕
利用高速公路自动通道(ETC)收费系统的漏洞,犯罪嫌疑人丁某永与高速公路收费站离职员工钟某、向某纠集同伙,连刷多个大型车电子标签(OBU)及粤通卡卖给事先勾结的长途重型货车司机,帮助其骗逃通行费,自己借机牟利。近日,广东省首宗采用新手法骗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发现赚钱“门道”
曾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员工的钟某在工作中得知高速公路自动通道收费系统存在漏洞,离职后便与丁某永琢磨出一个快速赚钱的“门道”。从2013年7月起,他们陆续购买多个通行费最贵的5型车即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大集装箱车的电子标签,用假身份证办理了15张粤通卡,在盐排高速公路加油站向过往的大货车司机派发写着手机号码的小纸条,告诉他们只要花150元到200元,使用他们提供的电子标签和粤通卡驶出高速公路,就能省下不少通行费。
不少长途司机从江门、顺德、佛山等外地高速公路开往深圳时,先打电话“预约”买卡并告知预定的出口。丁某永安排小舅子王某涛接听电话,其和钟某则根据预约的情况,携带相应数量的电子标签和粤通卡,开着租来的小轿车,从距离货车司机预定出口最近的入口处驶入高速公路,并通过自动车道,使车载的多个插入粤通卡的电子标签写入入场信息,造成“货车从该入口驶入高速公路”的假象。
随后,丁某永和钟某将这些电子标签和粤通卡一起交给在辅道上等候的王某涛,再由王某涛联系货车司机在预定出口附近的辅道上见面交易。货车司机交付现金后,按照王某涛的指示携带电子标签和粤通卡从自动通道或者人工通道驶出高速公路,在出口匝道附近将该设备交还给丁某永的妹夫尹某良,以此方式循环作案。
“内鬼”配合骗费
正是有多名在职或离职高速公路员工的配合,该犯罪团伙才能顺利骗逃路费。
犯罪嫌疑人钟某曾做过5年的收费员,2013年1月才辞职。而该团伙的另一名成员向某先后在盐排、沿江高速公路工作6年,2014年2月他辞职后寻找钟某“加盟”,并告诉他们新开通的沿江高速公路上也有“市场需求”。
丁某永和钟某找到西坑收费站的收费班长瞿某林帮忙,许诺给对方每天400元的“烟钱”,要求他在当班期间不要拦停这些向他们购买电子标签和粤通卡逃费的大货车,而瞿某林又勾结了收费员吴某城,对这些大货车予以放行。仅一个多月,瞿某林和吴某城就收受好处费4000元人民币。
今年1月,瞿某林告知钟某,“现在很危险,不要做这一行了。”3月,瞿某林又发短信,将公司要查的10台大货车车牌号告知钟某,要他注意不要卖卡给这些车。3月20日,西坑收费站稽查员林某超也电话告知钟某,说公安机关正在查逃费的事情,让他们不要再做了。
3月21日至23日,涉案人员相继落网,瞿某林投案自首。
造成巨大损失
警方初步认定犯罪团伙最少作案次数为340次,以盐排高速每次卖卡最低所得150元人民币、沿江高速每次卖卡最低所得120元人民币计算,在扣除实缴通行费金额后,该犯罪团伙最低违法所得为41629元人民币。案发后,警方还查获了多名逃费的司机。
骗逃通行费的行为令高速公路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本案涉案公司通过对异常流水记录的查询,发现仅2013年10月至12月短短两个月期间,公司就损失通行费1200余万元,其损失金额远远超出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
4月28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丁某永等6人批准逮捕,以涉嫌窝藏罪对林某超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