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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经销商:卖车就像背炸弹

时间:2011/3/9 9:17:44来源:商用汽车新闻 余梦洁作者:商用汽车新闻 余梦洁责编:0条评论

 

2011年3月1日,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工作将进入新阶段。从这一天开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期车型表》(以下简称《过渡期车型表》)废止,所有新购车辆(含国外进口车辆)申办营运资格的,运管机构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型号,检索交通部公告的《达标车型表》。对车辆型号未纳入《达标车型表》的车辆,终止车辆核查,不予办理营运手续。虽然早在2010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就已开始将燃油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车型表》进行核查,但之前使用的是较为宽松的《过渡期车型表》。《达标车型表》的实施,对卡、 销售会有哪些影响?本期柠檬茶座邀请了3位卡、 经销商,请他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张明亮:陕西省铜川市鑫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李    伟(化名):广东省江淮汽车经销商

 

李赞欣:天津市华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金龙经销商

 

主持人:2月24日,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从今年3月1日起,《过渡期车型表》废止,今后在办理营运手续时按照《达标车型表》进行检索。这一变化对各位的销售是否有影响?

 

张明亮:开始按照更为严格的《达标车型表》进行检索,应该会对我们的销售产生影响,不过影响程度有多大还不好说,毕竟各个地方的政策执行力度不一。我们这边的很多用户、经销商都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那种严格执行的气氛。除非运管部门明确给我们下发通知,我们才会知道,或者是从一级经销商和厂家那里得到消息。

 

在车型方面,虽然表面上看《道路运输证》对牵引车的影响更大一些,不过在铜川,很多自卸车是要上路行驶的。这几年卖得好的是公路运输型自卸车,其特点是车辆自重轻、行驶速度快,只有在矿区工作等条件下使用的工程自卸车才不需要上牌。

 

李 伟:据我所知,东莞、深圳、广州已经从今天(3月1日)开始进行核查了。按照《达标车型表》进行检索对我们的影响很大,从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件事就可见一斑:我们有两名用户购买的产品都是在《过渡期车型表》里的,2月28日,一名用户去办理《道路运输证》就办成功了,另外那位用户今天去办理《道路运输证》就没有办到。

 

卡车经销商销售的车辆中,有80%~90%都需要办理营运证,按照我们这边的规定,没有《道路运输证》就去跑运输,每辆车罚款3万~10万元。可是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很多用户并不知情,还需要靠我们经销商来给他们解释。一般来说,如果是用户自己的问题被运管部门罚款,用户会采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等方式来软磨硬泡。而一旦用户发现是经销商把不在《达标车型表》上的车辆卖给他们,用户肯定会来找经销商算账,毕竟找经销商比找政府部门容易得多,很多用户可能会采取开车堵在经销商店外这种过激的方式来索赔。

 

其实,不只是用户不清楚这个政策,很多经销商同行也不知情。用户买车会货比三家,我们可以从用户口中知道其他经销商的情况,有些用户到我们这里来看车时表示,某个品牌的某款产品已经列入了《达标车型表》、能办理《道路运输证》,但我们在检索中发现并非如此。由此可见,很多经销商对这个政策并没仔细了解,这也是个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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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个问题,很多列入《达标车型表》的产品尚处于公示期,在这个阶段,检索系统里查不到这些车的信息,这类车我们卖也不是、不卖也不是。现在正是销售旺季,我们卖车时就像背着炸弹一样。

 

主持人:看来政策对卡车的销售是有一定影响的。那么对于 销售又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李赞欣:肯定也有一定的影响。用户要的车型可能不在《达标车型表》里,而在《达标车型表》里的车型可能又不是用户想要的,这就比较麻烦。比如用户要装配180马力发动机的产品,但是《达标车型表》里只有装配200马力发动机的产品,费用要增加,用户可能就不会接受。

 

与卡车不同的是, 销售周期较长,不像现在是卡车销售旺季,影响多大还要再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来。
 

主持人:刚才有经销商提到,影响程度几何要看核查工作检查的是否严格,这怎么理解?

 

李 伟:举例来说,东莞有28个镇,每个镇都有交通分局,各分局执行力度、细节都不一样。比如,卡车有几个主要参数,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车桥等型号,而除了型号之外,发动机等零部件又有不同的品牌。如果查得严,发动机型号一致、品牌不一样,审核就不能通过;如果查得不严,即使品牌不一样,只要型号一样即可。

 

我对广东省2~3个地方的运管部门进行了了解,有的说型号与《达标车型表》所列出的一致即可,有的则表示所有细节都要严格相符才行。
 

主持人:申报工作主要依靠厂家,目前厂家的申报工作进展如何?遇到哪些困难?

 

李 伟:其实关于今年3月1日开始按照《达标车型表》进行核查的消息早已公布,但是此前有些厂家存在侥幸心理,以为政策会像以前那样延期执行。同时申报达标车型需要厂家支出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所以也就不着急申报,现在才会搞得措手不及。据我所知,目前所有厂家的达标车型只占到产品总量的20%~30%,厂家仍有近70%左右的产品尚未申报。每个厂家有几千个公告很正常,但是截止到第9批总共才有不到4000个达标车型,远远不够。

 

就算是动作比较快的厂家,大部分也是今年才开始进行申报工作,但是申报周期要3~6个月,导致很多厂家还来不及把所有产品进行申报。经过研究《达标车型表》我发现,我们的某竞争品牌的载货车和厢式运输车还没有一个产品进入《达标车型表》。
 

主持人:主持人注意到,与前8批达标车型每批多则715个、少则37个不同,2月28日,交通运输部一口气公布了第9批1399个达标车型,不知道是厂家抢在旺季之前集中申报,还是此前积压的待审批车型集中获批,总之,用户在购买时多了很多选择。

 

然而,根据《通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运管机构要充分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及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手机短信等有效途径,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大对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制度进入新阶段的宣传”。但是不少经销商表示:“政策并没有宣贯到位,整个行业对这件事反应都很慢。”
“我这几天要去运管部门查一下是不是开始执行?我觉得这个政策不好执行。”一位经销商建议:“希望再给一定的缓冲期。”

 

虽然政策的执行还有很多争议,但主持人希望这项政策能够成为推动运输市场良性发展的动力,也能够成为政策执行合法有效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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