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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销售国Ⅱ车 又闻庞大被投诉

时间:2013/1/14 6:49:30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责编:0条评论

 

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就明文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仅达到国二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田春禄等购买国二标准自卸车的时间为2009年4月,当时早已执行新的国三标准。

 

那么,他们为何还会从庞大集团购买国二标准的自卸车?

 

“当时他们根本就没告诉我们这些车是国二标准,更没告知要买的车不能上牌。”田春禄等称。

 

2011年3月,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介入调查此纠纷时,庞大集团曾作如下解释:这些用户当初同意并认可愿意购买这些积压的国二车辆,即这些用户知道花40多万元买的重汽豪沃车辆不能上牌、不能上路运输,还是愿意购买,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田春禄表示,自己买车肯定要上路跑运输,怎么可能被告知上不了牌还坚持要购买?同年国三标准的车才42万多,为啥我要花几乎相同甚至更多的钱,去买一辆不能上牌的国二车?然而在关键时候,庞大集团突然亮出了一份有田春禄等六人分别签字的《补充协议》,这份协议表明庞大集团在他们买车之前,告知了所购车不能上牌。

 

记者获得的该协议显示,其第二款为“甲方(即庞大集团)已明确告知乙方(即购车方)所购买的汽车为欧二排放标准,根据国家规定,2008年6月30日以后欧二排放标准的汽车不能再上牌照,乙方明知上述事实仍要求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不履行《分期付款买卖汽车合同》相关义务”。协议上有车主的签字。看起来,庞大集团尽了告知义务。

 

车主为何会签订这样一份补充协议?田春禄向记者讲述了签订购车合同的过程“提车当天庞大集团工作人员拿出一些空白合同让我签字按手印,我要求他们把空白合同填好后,自己再签字按手印,但他们称当天要赶回通辽公司办手续,催我赶快签。这些手续就是还款协议,个人无法办理,必须庞大集团方去银行才能做出分期付款。”

 

田春禄等车主坚称此前他们全然不知这张补充协议的存在。直到2011年“3·15”期间,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介入调解,庞大集团才拿出了补充协议。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委投诉举报办公室主任贾宁向记者证实,这份协议的确是庞大集团在打假委介入调解时提供的。

 

庞大集团董秘车少华对记者坦言,截至2008年7月1日,庞大集团确实尚库存近2000辆国二车,已全部卖出。车少华说,这些库存车如果不出售,哪家汽车经销商都无法自行消化;但庞大集团在销售时都明确告知客户不能上牌,只能在矿山等封闭的区域作业。

 

贾宁对记者表示,如果庞大集团卖出1900辆库存国二车的 属实,那么在一套设计精巧的“合同”面前,一大批农民车主几无逃脱厄运的可能。

 

涉嫌卖“假车”

 

“如果单单是将买车变租车,或到手的车能在矿山等特定区域正常作业,我们掏些冤枉钱也就算了。要命的是买回来的这些车从使用之初就问题不断,影响施工合同履行,造成还款困难。”河北沧县车主胡小刚对记者表示。

 

2011年8月,为到内蒙古锡林浩特一矿山施工,胡小刚等22名车主联合100多户农民,通过庞大集团沧州分公司购回80辆豪沃336自卸车、20台金刚红岩自卸车,开赴锡林浩特。为买车他们每户四处借钱,少的投资10万元,多的30万元,交了1000多万元的首付款。填完空白合同、完成交款提车手续的胡小刚等,并没有拿到购车合同、发票与车辆合格证。这批车无一例外被交警告知是上不了牌的国二车。

 

自此,胡小刚等厄运不断。没干几天活,这批车相继出现变速箱掉落、掉挡、换挡困难、传动轴不转动等故障,情况最差的时候,一天有70辆车“趴窝”。仅仅干了两个月,维修费花去600多万元。

 

令胡小刚等没有想到的是,因车辆无法正常作业挣钱,他们开始丧失还款能力,庞大集团借修车之名,于2011年12月将100辆车全部扣留。2012年3月,庞大集团向胡小刚等提起民事诉讼。后经沧州市政府出面与庞大集团协调,22名车主举债补交所欠贷款后,庞大集团才答应修车、放车。由于车辆被扣时间过长,修理之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工程发包方与他们解除了施工合同。“一年没干活,100辆车趴在野外,快成为一堆废铁。”胡小刚说。

 

山西汾阳市车主贾宝芝也有同样的遭遇,据他介绍:从庞大集团买车后,一直不能上牌;他多次找到销售方,对方给他一副晋K 90855的牌照,但一上路,就被运管所扣罚5万元,原因是行车证和车架号、发动机号不符,他再次找到庞大集团,对方又给了一个晋K 09514的车牌,结果该车牌还是和发动机号、车架号不符。

 

贾宝芝在公安部门查询发现,这两个车牌都属于一个叫王强的人。“他们一而再、再而三欺骗我,就因为这车是改装的,根本不能上牌。”贾宝芝告诉记者,车无法上路,自然也还不了债,最终被庞大集团扣车并诉至法院拍卖。

 

劣质车更成为河南滑县范朝善等一批车主不堪承受之重。“提车当天从锡林浩特分公司开出来的新车,有两辆在分别行驶9公里、30公里的时候,出现发动机粘缸,经交涉销售方当天更换了一辆;有一辆车跑着跑着突然掉了一个后轮。从庞大集团锡林浩特分公司到目的地210公里,一路下来有20多辆车出了这样那样的毛病。”范朝善告诉记者。

 

更大的问题是,88辆自卸车使用没几天,就全部出了毛病,有的严重吃胎、断钢板、掉后桥、烧机油,有的平衡轴、方向机支架、钢板悬挂严重损坏。而这些问题,正常车辆一般在五年内都不会出现。按照范朝善的说法,这些车动不动“趴下一大片”,干半个月修理半个月。范朝善提供的票据显示,他和同乡们购车一年多时间里,88辆车所花的维修费高达2000多万元。车子不能稳定作业影响了还款,2012年10月,有62台车被河北滦县法院扣押。剩下的26辆车,也几乎成了一堆废铁。

 

范朝善委托河北产品质量司法鉴定中心对自己的两辆豪沃336自卸车进行质量鉴定,一份编号为冀质司(2012)质鉴字第026号的《鉴定意见书》结论为:“所鉴定的车辆属于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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