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超级卡车大赛竞赛规则
3.6.2发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参赛车手应带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并穿规定赛手服,违者将对该次发车比赛成绩给予20秒加时。
3.6.3比赛使用电子和手动计时两种方式,时间记录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3.6.3.1信号灯发车:发车灯显示黄色开始倒计时,变为绿色,赛车发车,计时开始。
3.6.3.2旗语发车:裁判出示10秒指示牌(或语音提示),当出示10秒指示牌之后(或语音提示),发车裁判平举绿旗,赛车进入准备发车状态。当发车裁判向上举起绿旗时,赛车发车,计时开始。
3.6.4抢发车将受到处罚:第1次抢发车,罚时20秒。对于同一车手的第二次抢发车,按关门时间计时。
3.6.5发车信号给出20秒后,未能发车者,视为未进行该阶段比赛。
3.7冲刺和终点
3.7.1赛车通过冲刺计时点,成绩将被记录。
3.7.2赛员在驶过冲刺计时点后,应立即减速并低速驶至STOP点,冲刺后冲撞两侧标志物、收车龙门等赛场设施罚时30秒,且承担维修费用。如赛车在通过冲刺点后,但未能驶出终点(收车龙门)则罚时5秒。
3.8旗语及其他:
3.8.1比赛中裁判有可能出示部分汽车比赛的通用旗语,旗语表示的功能如下:
黄旗:表示比赛前方发生事故或出现危险情况,需立即减速慢行。
绿旗:发车旗。
红旗:表示比赛中止或终止。
黑白方格旗:赛车到达冲刺点时使用。
3.8.2标记牌:在设有标志牌的地方,必须按标志牌的指示行驶。
3.8.3减速障碍:故意冲撞减速障碍者,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
3.8.4 警戒带:在设有警戒带的地方,必须在警戒带内行驶,否则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
3.8.5不按照比赛路线行驶者,将受到仲裁委员会的处罚。
3.9竞赛:
3.9.1预赛:
3.9.1.1按车队排序依次进行比赛,预赛分两个阶段,每位车手各跑A、B道一次,每个车队都参加两个阶段比赛,以两个阶段比赛用时和罚时累加后的成绩进行排序。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车队A道成绩、个人A道最好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A道后发车者名次靠前。
3.9.1.2预赛各队抽签决定本队发车顺序,若因车辆原因不能按时发车,在规则范围内可以补赛,具体补赛细节见补充规则。
3.9.2半决赛
3.9.2.1 进入半决赛的车队按照预赛成绩决定出发顺序,成绩好者后发车。
3.9.2.2 半决赛若因车辆原因不能按时发车不予以补赛。
3.9.2.3 半决赛以比赛用时和罚时累加后的成绩进行排序。
3.9.2.4 半决赛阶段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车队A道成绩、A道个人最好成绩、车队上一轮成绩排定名次。
3.9.3决赛:
3.9.3.1 获得决赛资格的车组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3.9.3.2 决赛阶段发车顺序由半决赛成绩排名决定,成绩好者先跑A道。
3.9.3.3 决赛以比赛用时和罚时累加后的成绩进行排序。
3.9.3.4 决赛阶段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车队A道成绩、A道个人最好成绩、车队上一轮成绩排定名次。
3.9.4若比赛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或者根本无法通过影响比赛进程的赛道变化,仲裁委员会有权对赛道进行合理修复(已赛车手的成绩依旧有效)。
4.成绩评定:
4.1成绩公布
4.1.1每场比赛结束后90分钟内公布本场次初步成绩,成绩须经赛事主管签字。
4.1.2初步成绩公布30分钟后自动成为正式成绩,不再接受任何对该成绩的抗议。
4.2录取名次:
4.2.1车队前六名,个人前三名。女子车手3名以上时设立巾帼杯,巾帼杯由女子车手名次最高者获得。
4.2.2 奖金及其他增设奖项由补充规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