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国外应用 解析我国甩挂运输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简单的点到点运输已经无法满足大部分客户的基本需求,而采用甩挂运输的方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方法。当今的国内物流效率低下,固有的“一车一挂”形式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效率的提升。而推动甩挂运输,采用“一车多挂”的形式,能够达到人停车不停的快运物流效果,提升车辆利用率,同时也提高物流效率。
甩挂运输的定义
甩挂运输是指牵引车在货物装卸作业点卸下所带的拖车,换上其他挂车继续运行的运输组织方式。其中车辆装备技术的标准化是发展甩挂运输的必备条件。甩挂运输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已被证实是一种高效、绿色、先进的货物运输组织方式,对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现代物流和综合运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经济运行整体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运输过程中牵引车与挂车的自由组合
对于半挂车而言,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分为牵引车和挂车两个部分,牵引车是运输工具的动力来源,挂车是货物和集装箱的实际承载工具,牵引车与挂车连接与拆卸方便大大增加了牵引车的机动性。
甩挂运输在国内外的应用
甩挂运输在国外起步于20世纪40年代,由于配合驼背运输和滚装运输而出现,其后又推广到货运企业,至今已经发展成为欧美国家的主流运输方式,几乎所有的大型企业都采用甩挂运输方式,甩挂运输的货物占到货物总周转量的70~80%。发达国家运输车辆的特点是半挂车的比例高,国家对甩挂运输的发展有政策性的鼓励,主要运用与仓库到港口,仓库到货站或堆场的集散运输。
美国的甩挂运输设备以厢式货车为主,开展零担货物的甩挂运输,在这一点上与我国是不同的。厢式半挂车的保有量、销量占到所有类型挂车的70%左右。其中,比例最大的是长头6×4牵引车匹配2轴厢式半挂车,约占厢式半挂车的90%左右。厢式半挂车年需求量大约为20万~25万辆。目前,美国的牵引车和半挂车比例约为1∶3。厢式挂车内的货物可以由分拣中心预装载,然后由牵引车牵引挂车运到下一中转站卸下箱体,整个过程中由完善的信息系统监管。
澳洲在甩挂运输方面的特色是“公路列车”,即一个牵引车牵引多个拖车,可拖挂3至6节车厢,总长度超过40米,多用于澳洲西部矿山的矿石运输活动。一牵多挂的模式在国内十分罕见,由于政策原因此类运输模式在国内是不符合道路法规的,所以一个牵引车牵引多个挂车的情况在国内仅见于某些大型港口内部的集装箱转运服务。
欧洲的法规同样允许一车两挂的运输模式,车辆总长超过20米,并以软篷厢式半挂车为主,厢式半挂车的保有量、销量占所有挂车的70%以上。其中,比例最大的是4×2牵引车匹配3轴厢式半挂车。
香港所谓的“货柜车”即是集装箱牵引车,并习惯性将牵引车和半挂车称为拖头和拖架,拖头通常为欧洲和日本的主流品牌,而拖架基本为三轴拖架,且大部分为国产产品。香港的拖头与拖架的比例在1比2左右,这个比例充分说明是甩挂运输在香港的运用也是非常广泛的。而香港严谨的车辆管理条例和健全的车辆审查制度保证了货柜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内的发展和政策支持
国内甩挂运输的出现是基于集装箱运输的普及在80年代产生的,而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和环境的制约,有能力和兴趣开展甩挂运输的企业并不多,甩挂运输的推广与发展缓慢。
真正国内对于甩挂运输的政策支持开始于90年代后期,1996年7月22日,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甩挂运输的通知》(国经贸运【1996】493号),明确鼓励了企业开展集装箱牵引车的甩挂运输 ,以及交管部门放开挂车的牌照发放和异地年检。2001年,交通部将对于运输效率的提高和半挂车的发展写入了《道路运输企业发展规划纲要》中,第一次明文规定了车辆的结构调整并有了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半挂车的政策优惠让甩挂运输载体在国内得到进一步发展。到2008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完善半挂车牌照管理和保险制度。鼓励发展甩挂运输。交通运输部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和推进全国甩挂运输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