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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计重收费 超载“稳赔不赚”

时间:2009/2/9 9:52:08来源: 作者: 责编:0条评论

 

    一直以来,“多拉快跑少交费”依然是很多运输业主创收盈利的“主要手段”。不过,几个月后,再做“超载运输”生意,只能是“稳赔不赚”。  

 

  记者从浙江省交通厅了解到,最快今年7月、最迟今年10月前,全省已建成投入运行的高速公路,对载货类机动车辆将全部实行计重收费。目前,杭金衢高速公司已率先在其下的杭金衢高速公路、黄衢南高速公路、涌金高速上35个收费所实施建设计重收费系统的改造项目。 

 

  “计重收费”被国内外认为是目前治理超载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计重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依次进入收费车道,通过称重平台,然后通过称重系统处理器,处理来自称重平台的车辆称重信息,后将车辆的称重信息传输到收费车道计算机上。 

 

  尽管目前浙江省的计重收费标准并未最后确定,但超载的车辆将会按照30%、50%、100%等不同的标准缴纳费用,远远超过正常通行费标准。”杭金衢高速公路公司的营运部经理傅红阳表示,以超载100%的车辆为例,车主缴纳的通行费可能会是正常标准的4-6倍,多缴纳的这笔费用便是“道路补偿费”,即补偿超载给公路本身带来的损失。  

 

  不过“计重收费”仅仅是针对高速公路上的货车实行的计费方式,普通小汽车和 不在此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依然实行免费通行。 

 

  同时,计重收费只是提高了超载车辆对道路破坏的经济补偿,但并没有取代执法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和惩罚。“我们的收费和路政部门的查处是单独分开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在缴纳数倍通行费后又被路政部门查到有超载行为,依然要被处罚和卸货。”傅红阳说,同时,除对超载超限的货车进行严厉打击外,普通公路的计重收费工作也应被尽早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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