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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治理渣土车 强制安装限速装置

时间:2012/1/18 9:24:52来源:西安晚报 程慧 翟小雪作者:西安晚报 程慧 翟小雪责编: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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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夜查渣土车(资料图)

 

西安正处在大发展、大建设时期,整个城市在飞速地扩容和更新,其大量开工的工地日产建筑渣土约8万方。如果不把这些建筑垃圾尽快清走,西安将被垃圾围城。4000多辆渣土车成为大西安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符号。但是如何把这个符号划得规整,让它们更好地发挥作用,是西安市委、市政府一直在努力探寻的方向。

 

1月16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几个针对渣土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分别是《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管理若干意见》《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的初步意见》《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规划》。据了解,这些管理办法来自于我市多年来渣土车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由分管副市长具体组织,经过各部门的认真调研和广泛的意见征求。这意味着,西安市将多措并举,从体制、机制和技术环节建立立体管理举措,规范渣土车营运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发展建设需要。

 

重组整合

 

18家企业整合为8家股份公司

 

西安市将对全市现有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整合为8家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挂靠运营模式。今年8月底,初步完成清运公司组建工作。

 

车辆经营绝大部分为挂靠形式

 

当前,西安市城市建设已进入到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时期,建筑垃圾产生量迅猛增加。据统计,我市目前建筑垃圾日产生量达8万吨。相应全市筑垃圾清运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从业人员和清运车辆数量都迅猛增加。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市在交警支队备案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共有4477辆,驾驶员6740人。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22家,其中18家为民营企业,合计拥有4160辆清运车,占全部车辆总数的九成以上。

 

改变“两张皮”的运营模式

 

目前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运营,除4家地铁专用和市政专用公司为国有公司经营模式,贤齐公司为股份制经营模式外,其余17家民营企业,全部是采取车辆归车主个人所有,车辆挂靠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运营和司机聘用均由车主自主选择和承运,企业只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运营模式。

 

现行的这种挂靠企业运营模式的弊端,在于渣土车经营权与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管理权分离,使得企业与车主、企业与司机、车主与司机之间出现管理失控。这种“两张皮”模式一定程度上造成车主不听企业,司机也不听车主,车主和司机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处于谁给钱多就给谁干的境地,司机往往为了多拉快跑,而不惜冒尖、闯红灯、随意倾倒,甚至导致肇事致人死亡的事故频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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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清运企业规范化运营

 

根据西安市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重组整合的初步意见,将在政府主导下,运用市场化办法,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公司化、规模化、规范化运营。把现有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整合为8家左右大型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彻底改变建筑垃圾清运行业的挂靠式运营模式。

 

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必须实行公司制,实现经营管理一体化,杜绝挂靠经营;企业拥有的车辆规模必须达到400辆以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政策,严格要求工地与已经整合、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签订清运协议,工地不得私自清运,从而迫使挂靠车主只有主动整合,才能在市场上找到生存之路。

 

具体整合方式为:西安市对全市18家民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按照其所属行政区重组整合,在雁塔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灞桥区、长安区各成立一家,未央区因涉及1168辆车,可成立2家,合计共整合成8家新的建筑垃圾清运公司。重组整合时,采取平等协商、自愿组合的方式,然后对其所挂靠车辆进行评估、作价、入股,实现公司制改造。

 

2012年2月底前,为前期准备阶段,今年3月1日至8月底,为组织实施阶段,初步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的组建工作。

 

设立新规

 

车辆半年违法5次以上 企业停业整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业整顿1日及以上:所辖清运车辆半年平均违法记录达5次以上的;所辖清运车辆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

 

在道路行驶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先滞留车辆至交警部门指定停车场,待消除不安全隐患后,再处罚:有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记录累计达5次以上的;违反“统一顶灯、统一放大号及反光条、统一颜色、统一GPS管理”等四统一管理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员无交通安全备案证的;违反行业禁行规定上路行驶的;被行业取消清运资质继续上路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留驾驶证,并进行3日以上集中培训:无交通安全备案证的;违法记录累计达5次以上;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严格渣土车驾驶员准入标准,驾驶员准入备案条件为:年满28周岁,持有有效驾驶证,近3年内无交通违法年记满12分,未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通过交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和驾驶技能考试。驾驶员交通安全备案证的有效期为半年,交通安全备案证一年内只准变更一次。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不得于每日早6时至晚10时30分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上通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在市区实施限速行驶,其中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限制时速40公里以下,二环路以外限制时速60公里以下。

 

明确责任

 

西安市容园林局为建筑垃圾清运主管部门

 

会议明确规定,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施行行政区域责任制,各区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本区综合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区长(副主任)、综合整治办主任、相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

 

西安市市容园林局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规定,由西安市市容园林局统一管理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资质的审批与吊销工作。为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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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将暂停社会企业建筑垃圾清运资质审批,暂停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资质审批,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行业不再新增车辆。若清运车辆自然淘汰等原因出现运力不足的情况,可按对清运企业考核情况重新启动清运企业车辆增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使用期限为新车使用后五年。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渣土车交通运输安全责任部门,渣土车辆驾驶员由市交警支队统一管理,实行交通安全备案制度,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由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停止市容部门现行的渣土车辆驾驶员上岗培训制度,取消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

 

限速改造

 

不具备条件的车辆将被淘汰

 

为有效遏制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多次与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就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技术改造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探讨,将对渣土车限速、视线盲区、外围安全防护网进行技术改造。

 

超速行驶是造成渣土车肇事的重要因素。对车辆进行限速改造的费用全部由政府出资,凡不愿接受限速改造或不具备条件改造的车辆,可采取取消清运资格或在以后的更新中淘汰。

 

针对车辆视线盲区带来的安全行驶隐患,记者了解到,都将按车辆出厂标准配装补盲镜。针对车轮大容易将物体挂入车底的安全隐患,西安市还将对渣土车辆两侧加装外围防护网。

 

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全市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必须统一过渡为全封闭车厢。从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全封闭车厢的车辆一律不准再进行建筑垃圾清运作业。

 

选址布局

 

四处大型消纳场规划确定

 

西安市将规划4处大型建筑垃圾消纳场,可填埋建筑垃圾12200万立方,选择建筑垃圾填埋造地并结合再生利用的方式,将可使用6~10年。

 

记者获悉,本次规划确定的4处地址共占地约247.5公顷,可填埋建筑垃圾12200万立方。经初步估算,近几年西安市处于建设高峰期,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000万立方,预计最少能够使用6年。4处选址在填埋的同时,将结合再生利用共同处理。如果能尽快实施再生利用,西安市每年只需填埋1200万方,这些选址将可以使用10年。

 

选址一:位于蓝田县孟村镇胡家村,现状为天然沟壑,占地100公顷,可填埋建筑垃圾约1亿立方。选择填埋造地结合再生利用的处理方式,主要服务中心城区及城东片区。

 

选址二:位于户县大王镇黄家庄村周边,现状为砖厂坑地,占地126公顷,填埋量为1000万立方。该选址服务城西片区,选择填埋造地的处理方式。

 

选址三:位于灞桥区狄寨街办沟泉村,现状为天然沟壑,占地16.5公顷,可填埋建筑垃圾960万立方。该选址服务城东片区,选择填埋造地结合再生利用的处理方式。具体实施时,将金星村至沟泉村之间3公里村道重新修建。

 

选址四:位于航天基地南端杜曲街办西杨万村,现状为天然沟壑,占地5公顷,可填埋建筑垃圾230万立方。该选址服务城南片区,选择填埋造地的处理方式。

 

经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核实,各选址均为生态安全控制区或一般农田,利用建筑垃圾填埋造地,能够满足土地用途要求。西安市政府将统一征求区(县)、街办(镇、乡)两级政府及村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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