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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 自燃如何展开自救

时间:2011/7/28 17:24:29来源:江南都市报作者:江南都市报责编:0条评论

 

随着气温持续升高,路面车辆容易发生自燃、爆胎等事故。近日,省内已经发生了多起小车、货车等车辆自燃的情况,幸好车上人员发现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然而,京珠高速河南信阳明港段的“7·22”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昨日,记者从江西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为了防止此类事故在江西境内发生,交警部门将从28日开始,加强高速公路上客运车辆的检查工作,开展各项防火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夏季车辆自燃频发

 

夏季由于气温较高,是车辆自燃、爆胎等事故的高发期。据了解,7月22日凌晨4时,京珠高速从北向南938公里又700米处,信阳明港附近一辆大 燃烧,造成41人遇难。往年在省城,也经常出现小车自燃的情况。幸好,大多数自燃事故发生后,车上人员及时逃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夏季高温车辆自燃频发,也需要引起关注。

 

7月23日14时35分,在省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二大队辖区502公里处,一辆汽车发生自燃。当执勤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了事发现场。抵达现场时,失火的货车还传来爆炸声,浓烟滚滚。经了解,自燃的是一辆重型半挂车,所载货物为油漆固化剂,属于易燃品。随即,交警部门一边联系消防人员,一边对向车道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过着火路段以避免更大的伤亡。经过救援,大火被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7月25日上午,江西宜春市万载县工业园区某公司内一吊车突然起火,现场浓烟滚滚,消防官兵到达后发现吊车驾驶室被大火包围,若不及时扑救可能引发爆炸。经过消防官兵近20分钟扑救,大火被扑灭,此时吊车驾驶室已被烧成空壳,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据吊车驾驶员介绍,早上自己开着吊车搭建钢棚,准备熄火下车休息一下,刚下车就发现吊车着火。

 

交警今起严查

 

“7·22”特大交通事故是一个惨重的教训,为了避免此类事故在省内发生,省交警总队也将加强对客运车辆的严格检查。据了解,从今日起,交警部门将对省内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严查防火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表示,各高速公路上的交警将提高路面的管事率,及时预防及处置各项起火事故。同时,还将加强与消防、安监、养护单位、路政等单位的联合,积极协调联系,充分做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另一方面发挥路况信息员作用,与服务区工作人员、加油站工作人员、收费员沟通交流,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夏季季自燃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开展整治,进一步深化 隐患排查活动。在服务区及各收费站口开展车辆安全设施大检查(灭火器、逃生锤),排查隐患车辆,做到隐患车辆未整改到位不得上路,预防恶性车辆自燃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表示,按照规定,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等设施,但是不少车辆,甚至是客运车辆都没有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因此,交警部门将加大这方面的检查力度。

 

乘客应学会自救

 

尽管交警部门会加强客运车辆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但是如果遇到车辆着火,乘客和驾驶人员也要在消防部门赶到之前,懂得自救,争取逃生机会。

 

在车辆行驶中发生火灾,首先要沉着冷静,不能惊慌。司机应迅速把车辆停靠在路边较为宽阔的地段,然后取出携带的灭火器材扑救。要注意起火的部位和灭火器的喷射角度、方向,一定要靠近起火部位,对准起火点喷射。同时,要重点掌握油箱、装载的危险物品的冷却和控制,防止火势蔓延。如果没有车载灭火器或火势较大时,应迅速跑出车外,站在车后方,向后面的车示意,拨打119等待救援。

 

发生火灾时,要特别冷静果断,首先应考虑到救人和报警,视着火的具体部位确定逃生和扑救方法。如着火的部位在公共汽车的发动机,驾驶员应开启所有车门,让乘客从车门下车,再组织扑救。如果着火部位在汽车中间,驾驶员开启车门后,乘客应从两边车门下车,再扑救。如果车上线路被烧坏,车门开启不了,乘客可从就近的窗户下车。如果火焰封住了车门,人多不易从车窗下去,可用衣物蒙住头从车门处冲出去。当驾驶员和乘车人员衣服被火烧着时,千万不要奔跑。如时间允许,可以迅速脱下,用脚将火踩灭;如果来不及,可就地打滚或由其他人帮助用衣物覆盖火苗以灭火。起火后,车内大量冒烟,切忌返回车内取东西,因为烟雾中有大量毒气,吸入一口也可能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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