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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亿新能源补贴款何时能结算? 车企盼说法

时间:2013/10/29 10:42:10来源:汽车周报 作者:周庆文责编:0条评论

 

没有补贴的时候盼补贴,有了补贴, 企业也不踏实。尽管目前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已经出台,但是旧补贴政策的后遗症却在 行业内不断发酵。“粗略估算,目前 企业仅1~9月因推广混合动力 尚未结算的补贴资金有17亿元,相当于 全行业大半年的利润,给企业造成严重的负担。”日前,国内某 企业一位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国家相关部委对于这笔资金是否结算、什么时候能够结算并没有给出说法。

 

试点城市

 

卡在时间节点的不合理上

 

据记者了解,尚未结算的混合动力 补贴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在25个试点城市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另一部分是四部委在非试点城市推广3000~5000辆混合动力 的补贴。

 

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及一系列产业振兴战略决策精神,为推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财政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共同组织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在全国25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由于国家没有明确截止日期,各示范城市对政策的理解也不相同,很多城市理解为在四部委没有总结清算前都可以领取国家补贴。2012年底,部分城市依然在按照这个政策进行混合动力 的招标,中标企业按照招标要求安排生产和交车。但是四部委在2013年4月底发清算通知,要求在试点城市推广的节能和新能源车购车发票以及行驶证办理的时间要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在这个时间之后交付的汽车该如何处理,相关部委并没有明确说法。

 

非试点城市

 

信息不对称导致补贴失衡

 

非试点城市的混合动力 补贴是指2012年8月6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下达的《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 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到:将混合动力公交 (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 )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通知》显示,中央财政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 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同时,将采取总量控制的方式,推广目标为3000~5000辆,四部委将根据市场推广情况明确截止日期。

 

由于并没有明确的截止日期, 企业和地方城市并不了解已经推广了多少混合动力 ,不少城市在2013年4月和5月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招标, 企业也在安排生产和销售。

 

2013年5月30日,一份《关于报送混合动力公交 推广工作总结的通知》(下称《总结通知》)发到了参与该项目的 企业手中。这意味着,在非示范城市推广3000~5000辆混合动力 的项目已经结束。《总结通知》提到,推广工作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即享受补贴的车辆必须于2013年5月31日前开具发票,并正式投入运行。《总结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生产企业向有关部委提交清算报告时,需要提交的内容包括:推广车辆数量、车型、车辆运行效果等情况,以及车辆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天的时间,这一次 企业的反应时间更短,受到影响的企业不在少数。

 

补贴让 生产企业如背大山

 

据推算,今年1~9月,国内推广的节能和新能源 数量在9000辆左右,而能够拿到补贴的只有5000辆,尚有4000辆无法结算。按照每辆车42万元的补贴计算,仅这一项就有17亿元。按照政策,这笔资金先由 生产企业垫付,在无法拿到补贴的情况下,这对企业来说是不小的负担。

 

行业大部分企业承担着巨大的风险,而一些专门生产新能源车的企业,为了规避补贴风险,已经连续几个月停产。

 

目前,一些企业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相关部委反映了这一情况,期待能够及早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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