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示2016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海南省各市县累计推广数量2796辆,审核通过的车辆总量2524辆,拟下达19982.5987万元。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2016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建〔2016〕2105号)的有关规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财政厅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8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工信高〔2016〕410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核算工作的通知》(琼工信高〔2017〕251号)。经过购车消费者申报补贴、各市县审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核、各市县补贴资金再次审核并公示、省级财政补贴集中清算等流程,拟下达2016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19982.5987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高技术与低碳制造产业处:(0898)65337140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709室
邮编:570204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