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印发《合肥市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申报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中,提到了对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奖补资金的申报规程,以下是相关要点。
公共充电设施
本规程所称的公共充电设施,是指面向社会开放并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充电设施(不含住宅小区等按要求配建的充电设施)。
申报时间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0日
奖补标准
对审核合格的充电设施投资运营企业,按照有效充电量(以市级运营管理平台采集的充电有效订单 作为计算依据)给予0.6元/kWh的奖励,由运营企业在用户充电费用中全额扣除。
根据我市物价部门对充电服务费的定价规定(直流快充不超过0.7元/kwh,交流慢充不超过0.5元/kwh),企业申报奖补资金的直流充电桩收费价格应不高于实际电价加0.1元/kwh,交流充电桩收费价格应不高于实际电价减0.1元/kwh。